证券代码:300657证券简称:弘信电子公告编号:2026-4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及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金融工具范围及金额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502.52万元,具体如下表:
金融资产名称本期发生额(万元)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3.17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2478.47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8.18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9.04
合计-2502.52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3206.12万元,
具体如下表:
资产名称本期发生额(万元)
存货跌价损失-9917.0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61.44
商誉减值损失-3027.62
合计-13206.12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制度等,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对现有长期资产、存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固定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额分别为9917.06万元、261.44万元,合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
7.65%。
2、合并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电子”)形成的商誉减值
(1)商誉形成情况
2022年6月,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巫少峰、朱小燕、华
扬同创、颜永洪持有的华扬电子100%的股权形成了商誉24543.71万元。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华扬电子经营情况不及预期,未来盈利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判断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谨慎原则,预计计提商誉减值3027.62万元。
(3)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华扬电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
2根据出具的《评估报告》(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210006号),合并华扬电子
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23846.36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对华扬电子商誉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华扬电子商誉及减值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3/12/31本期计提上期计提2025/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商誉账面价值商誉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商誉账面价值
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24543.713027.621425.4220090.67
(4)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所有商誉所在资产组均与购买日及进行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5)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本次评估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首先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得出其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对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经分析认为市场法与成本法均不适用,且即便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其结果亦不会高于已测算的现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关于可回收金额按两者孰高确定的原则,本次评估直接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华扬电子资产组账面价值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合并日完全商誉价值24543.71
2022年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减值-
本次评估纳入资产组完全商誉账面价值23118.29
3不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755.69
本次评估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6873.98
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本次评估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6873.98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23846.36
资产组理论应减值金额3027.62
资产组实际减值金额3027.62
确认的比例%100%
本期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3027.62
截至上期末已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1425.42
期末商誉减值准备4453.04
三、本次计提金融工具减值的依据和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4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本次计提金融工具减值、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金融工具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708.6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5708.64万元。
五、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5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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