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6-9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之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 9月 14日,发行价格为 28.14元/股,发行数量为
8102345股。
2、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后续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 11月 7日、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与李强先生于 2024年 11月 7日签署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6 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公司与李强先生于 2026年 6月 8日签署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公司与李强先生于 2026年 9月 11日签署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 227999988.30元,发行股票数量为 8102345 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9月 14日,发行价格为 28.14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李强先生,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李强,男,1969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991-1997年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箱管部科长/副经理;1997-2001年任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
于 1998-1999 年兼任厦门港务集团企业管理部副经理;1999-2001年兼任中国厦
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今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 2015年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公司总经理、江苏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湖北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发行的 81023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 9月 14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1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李强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李强
签订时间:2026年 9月 11日
(二)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和数量调整
双方一致同意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基础上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及数量相关条款调整为:
“2.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
2.1定价基准日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2026年 9月 14日。
2.2认购价格
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1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3.认购方式、认购金额和数量
3.1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资金
为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2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股票数量为 8102345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乙方拟认购金额为 227999988.30元。”
(三)其他事项
1、本补充协议作为《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生效条件亦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除调整内容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2、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签订补充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更好地落地实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李强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的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前就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
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针对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李强先生签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9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