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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1-28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弘信电子股票代码:30065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福建省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之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5年11月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8841005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股票质押和认购资金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李强直接持有弘信电子353430股股票,并通过其控制的弘信创业间接控制84185311股股份,合计控制84538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李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弘信创业拟以股票质押融资向李强提供借款。假设按本次发行上限,以截至2025年11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29.59元/股和质押率40%测算,弘信创业需质押2872.59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李强实际控制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2.66%,弘信创业累计质押股票占本次发行后李强实际控制股份数量的比例为38.00%。若未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或股票质押融资不及预期,可能导致股票质押和认购资金短缺风险,从而影响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和控制权的稳定性,进而可能会导致本次发行面临迟滞或不能最终实施完成。

1-1-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业务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9238.41万元、347829.67万元、587509.64万元和554980.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765.64万元、

-43552.37万元、5681.57万元和9051.48万元,报告期前两年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低迷所致。自 2023年起,公司积极布局 AI 算力及相关新兴业务,随着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于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依赖消费电子及 AI 算力相关市场,下游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调控、技术升级及消费者换机节奏影响较大。若未来智能终端产品更新不及预期、消费电子市场整体需求低于预期,或 AI 算力及相关业务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收入增速放缓及盈利能力下降。

同时,行业竞争激烈,如公司无法持续保持技术及产品优势,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新增算力业务在初期阶段仍面临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及客户培育等不确定性因素,若相关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对整体盈利水平和现金流状况造成一定压力。

(三)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5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55.50亿元,同比上升2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51.48万元,同比上升65.47%。公司2025年1-9月业绩好转,一方面系受益于工厂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及出货价格回归,公司 FPC业务毛利逐步改善,FPC 板块业绩有所回升;另一方面系公司算力业务持续放量,已成为公司业绩的重要支柱及增长点。若公司未来算力业务发展节奏放缓,或FPC 产品毛利受下游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将面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算力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算力产业作为国家数字经济战略及新基建的核心领域,其发展与产业政策导向紧密相关。若未来我国在算力产业规划、算力设施布局规划、数据中心能效标准、关键芯片进出口管制或低碳监管等方面出台更严格的限制性政策,可能导致下游客户投资节奏放缓、技术路线变更或成本结构上升。公司将面临市场需求波动、供应链重构及经营成本增加等多重压力,进而对业务增速、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此外,公司算力及相关业务所需的核心设备和 GPU 芯片主要通过境内供应商采购,但 GPU 芯片仍对部分上游品牌存在依赖。受境外高性能芯片出口管制政策影响,国内供应商可能在成本、交付和供货可得性方面受到一定波动,从而对算力及相关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相关供应链及政策风险。

(五)算力固定资产投资及自有算力运营风险

公司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投入算力服务器等固定资产以构建自有算力集群,可能导致资本开支增加、资产折旧压力加大及流动性承压。公司依据自有资金规模、下游需求情况机动调整自有算力规模。但若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算力技术路线迭代或能效标准升级,公司已部署的服务器可能面临利用率不足、加速贬值,甚至提前淘汰的风险。同时,自有算力运营涉及数据中心租赁成本波动、电力供应稳定性、散热效率瓶颈及运维人力成本上升等挑战,若未能通过精细化运营实现预期上架率与服务溢价,将直接影响公司项目回报周期与资产收益率。此外,算力资源调度能力不足或市场拓展滞后,亦可能导致固定资产闲置,进而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六)算力业务订单不足风险

公司自2023年布局算力业务以来,算力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算力业务增长依赖包括 AI 企业、互联网巨头等下游客户的算力扩容需求,若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导致该等企业 IT 预算及算力投资收缩、算力行业投资周期下行,可能引发公司算力业务订单延迟交付或削减,尤其是大客户单笔重大订单的变动将对公司短期营收产生冲击。同时,算力市场竞争加剧可能迫使公司降低售价以获取订单及维持份额,进一步压缩公司利润空间。此外,若公司市场拓展及新客户获取不及预期亦将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七)产能闲置风险当前,印制电路板及背光模组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产品多通过客户认证及竞标方式获取订单,整体呈“买方市场”特征。算力市场受人工智能、大模型及云计算等应用驱动,需求持续增长,但市场竞争同样激烈,客户订单节奏具有阶段性。若未来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恢复不及预期、

1-1-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算力市场需求释放节奏放缓、公司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可能下降,对公司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0%、2.39%、10.04%和11.72%,毛利率有所波动。2023年,由于公司印制电路板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但毛利率下降等原因,公司综合毛利率相较2022年有所下降。2024年,由于公司印制电路板业务当期加强了精细化管理和降本增效力度,使得各产品线毛利率均实现提升,以及毛利率较高的算力及相关业务收入占比提升,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3年有所上升。2025年1-9月,公司印制电路板业务毛利率大幅提升,带动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4年实现上升。

公司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供应波动、行业技术发

展、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下游客户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或者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生产成本,则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九)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40242.6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12.06%,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主要系收购子公司厦门燧弘、瑞浒科技、华扬电子和安联通支付的对价超过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形成,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对商誉及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明显低于预期,或者未来整合效果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则在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商誉将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21亿元、14.08亿元、18.89亿元和25.52亿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49%、24.78%、28.60%和33.59%,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呈现增长态势。未来随着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仍将维持在较大的规模,甚至存在进一步增长的可能性。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甚至无法回收,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将增加,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1-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454.75万元、85248.59万元、

72120.03万元和85528.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2%、15.00%、

10.92%和11.26%。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存货逐年增加。若未来宏观

经济形势、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产品竞争加剧,发行人相关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速度下降,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进而导致大额存货减值风险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偿债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9.55%,处于较高水平;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202938.85万元,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外部宏观政策以及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经营状况发生波动而无法及时偿付相关债务,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偿债和流动性风险,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1-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2

目录....................................................7

第一节释义................................................10

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1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3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4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46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51

八、同业竞争情况.............................................56

九、大额商誉情况.............................................57

十、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58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63

第三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6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6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68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71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73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75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75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75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76

1-1-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77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7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7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82

四、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82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83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83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8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8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8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8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85

第六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86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86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8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87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94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97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100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101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02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102

二、市场与业务经营风险.........................................103

三、财务风险..............................................107

四、内控风险..............................................108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1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1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14

三、保荐人声明.............................................11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117

1-1-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18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19

1-1-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词汇、术语

弘信电子、发行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指

公司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57”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下属公司,或持股控股子公司指比例虽未超过50%,但发行人对其具有控制权,并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本募集说明书指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保荐人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报告期

最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元指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指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和项目名称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有厦门弘信创业股弘信创业指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工

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弘信指湖北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电子指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弘汉光电指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1-1-1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弘信智能指厦门弘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弘鑫指四川弘鑫云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柔性研究院指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弘信指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弘信新能源指厦门弘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弘毅指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弘领科技指厦门弘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瑞浒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瑞湖科瑞浒科技指技有限公司

燧弘华创指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燧弘系统集成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厦厦门燧弘指

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厦门燧弘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燧弘人工指甘肃燧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绿色算力指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燧弘指北京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弘汉指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辁电光电指厦门辁电光电有限公司,原公司控股子公司,已于2024年7月出售东山精密指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景旺电子指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京电子指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鹏鼎控股指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天马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TCL 科技 指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指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词汇和技术术语

Printed Circuit Board,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PCB 指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印制电路板,以柔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柔性电路板、FPC 指成的一种电路板

Rigid Printed Circuit Board,刚性电路板,其应用领域在电路板细刚性电路板、RPCB 指

分产品种类中最广泛,由于其材质是硬的,又称硬板背光板,也称背光源或背光显示模组,是指将点光源或线光源转背光板指

化为面光源的器件,为液晶面板显示信号图案提供光源柔性线路板与硬性线路板,经过压合等工序,按相关工艺要求组软硬结合板指

合在一起,形成的具有 FPC 特性与 PCB 特性的线路板HDI 指 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高密度互连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挠性覆铜板,制作 FPC 的重要原FCCL 指材料之一ERP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 是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财务、

1-1-1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人力资源、供应链、生产等),通过标准化流程和数据共享实现一体化管理的信息系统

LED 指 Light-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HUB 仓 指 客户指定的第三方代管仓库

PFlops 为“Peta Floating 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的缩写,即P、PFlops 指 每秒千万亿次浮点运算(1 PFlops = 101? Flops),是衡量计算机处理复杂任务能力的单位“ 18Exa Flops”的缩写,即每秒百亿亿次浮点运算(1 EFlops = 10EFlops 指Flops),是衡量计算机处理复杂任务能力的单位注: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成立日期2003年09月08日上市日期2017年05月23日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00657股票简称弘信电子总股本482555756股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之2(1#厂房三楼)

联系电话86-592-3160382

联系传真86-592-3155777

公司网站 www.hon-flex.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51606855K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技术服

经营范围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4358032.78%

境内非国有法人--

境内自然人134358032.7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6911995397.22%

1-1-1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三、股份总数482555756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李强直接持有353430股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弘信创业间接控制84185311股股份,合计控制84538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实际控制人李强直接持有弘信创业33.90%股权,并通过上海弘琪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弘信创业14.73%股权,合计控制弘信创业48.63%股权。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482555756股,弘信创业直接持有发行人8418531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17.45%,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弘信创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55509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台湾街291号608单元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36342.00万元成立日期1996年10月30日

1.创业投资业务;2.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业务;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1-1-1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弘信创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李强12320.4933.90%

2上海弘琪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352.0614.73%

3厦门云创智慧投资有限公司3236.518.91%

4厦门氢云科技有限公司2884.657.94%

5其他股东12548.2934.52%

合计36342.00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弘信创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1056725.59926159.74

净资产213683.96201504.99

净利润5767.202964.58

注:合并报表口径,2024年数据已审计,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李强,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991-1997年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箱管部科长/副经理;1997-2001年任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

于1998-1999年兼任厦门港务集团企业管理部副经理;1999-2001年兼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5年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公司总经理、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湖北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甘肃燧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背光模组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包括算力设

1-1-1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备销售、算力资源服务和算力技术服务的算力相关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前述业务所处行业分别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网信办、科技

部、生态环境部。FPC 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有中国电子学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AI 算力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为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各部门机构具体职能如下:

名称主要职能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对全国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进行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和国家发改委

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主要负责行业管理,拟定及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工信部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监控及分析工业行业运行情况等。

主要负责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相关法制建设,统筹协调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审批和监管网络新闻等业务,指导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与阵地建设,组织网上宣传,查处违法违规网站,中央网信办

督促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开展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协调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主要负责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科技部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等。

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会生态环境部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

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FPC 行业自律管理机构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科技交流;开展继续教育、技术培训和接受

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认证;普及电子信息科学中国电子学会

技术知识,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开展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展览等。

1-1-1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名称主要职能

通过民主协商、协调,为本行业的共同利益,发挥提供服务、反映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

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算力行业自律管理机构

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通过组织学术交流、开展科普活动、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推动产研结合、进行学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术奖励与评审、出版专业刊物以及参与标准制定等方式,促进人工智能学科发展和产业繁荣,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

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提升。联盟通过开展产业促进、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标准制定、政策研究、国际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以及行业自律联盟等活动,构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提升产业竞争力,强化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FPC 应用于电子信息产业的各个方面,是电子制造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AI 算力是人工智能技术落地的载体和智能产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新兴领域,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鼓励 FPC 行业和 AI 算力行业发展,国家制定发布了多项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FPC 行业

发布/成文件名称主要内容发文单位文时间

聚焦电子行业更新高速精密贴装、先进焊接等设备,强化电路板制造能力;同时构建“云边《推动工业领域设2024年工信部等端”算力协同体系,部署工业边缘数据中心与备更新实施方案》4月七部门

智算中心,提升算力供给与跨域调度效率,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聚焦算力基础设施与电路板技术创新,突破GPU 芯片、集群低时延互连网络等关键技术,《关于推动未来产建设超大规模智算中心,推动高密度封装、先2024年工信部等业创新发展的实施

进半导体材料等电路板相关技术升级,强化算1月七部门意见》

力网络能效与跨域调度,支撑未来产业智能化发展。

明确加快高端电子元器件(如高密度互联电路《电子信息制造业板、柔性电路板)研发,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2023年工信部、财

2023-2024年稳增

提升关键材料国产化率,支持 5G、新能源汽车 9 月 政部长行动方案》等领域的技术突破。

加强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关于推动能源电和应用,主要包括适应新能源需求的电力电子、2023年工信部等子产业发展的指导

柔性电子、传感物联、智慧能源信息系统及有1月六部门意见》

关的先进计算、工业软件、传输通信、工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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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成文件名称主要内容发文单位文时间器人等适配性技术及产品。

《关于进一步完善要求 PCB 单位产值能耗下降 18%;推广无铅化市场导向的绿色技2022年国家发改

工艺、电镀废水零排放技术:对绿色工厂认证

术创新体系实施方12月委、科技部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案(2023-2025年)》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单层、双层及多层挠性板、《鼓励外商投资产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高密度高细线路2022年国家发改业目录(2022年(线宽/线距≤0.05mm)柔性电路板等新型电子 10 月 委、商务部版)》元器件制造被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在总体目标上,提出到2023年,优势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业链安全供应水平显著提升,《基础电子元器件面向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 2021 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

新能源汽车等重要行业,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1月

(2021-2023)》

实现突破,增强关键材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产业结构调整指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

2019年

导目录(2019年性电路板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等被列为鼓发改委

10月本)》励类目录。

《印制电路板行业加强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2018年工信部规范条件》结构调整,推动印制电路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2月《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将“高密度互联印制电路板、柔性多层印

2017年国家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制电路板、特种印制电路板”和“新型显示器

1月发改委导目录》件”作为电子核心产业列入指导目录。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鼓励进口技术和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国家发改

2016年产品目录(2016年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委、财政

9月版)》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列入部、商务部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2)AI 算力行业

发布/成文件名称主要内容发文单位文时间

推动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

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利用中国市场的广阔性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落地。强化示《关于深入实范引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需发挥示范作用,通施“人工智能过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支持技术的实际应用。优化2025年国务院+”行动的意创新生态:加强算力、算法和数据供给,提升政策8月见》支持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开源开放的生态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安全能力:

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以应对数据偏见、隐私泄露等风险。

算力强基揭榜行动聚焦计算、存储、网络、应用、《算力强基揭绿色、安全六大方向,任务包括算网协同系统、异

2025年

榜行动任务榜 构智算平台、DPU 芯片、磁光电存储、行业融合应 工信部

2月单》用、液冷技术及智能运维,旨在突破关键技术、推动产业化应用,强化绿色安全与区域协同,计划

1-1-1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布/成文件名称主要内容发文单位文时间

2025年申报、2年内完成攻关。

《国家人工智聚焦电路板与算力,提出智能芯片架构、高密度封能产业综合标

装、散热管理及算力网络能效(如 PUE≤1.25)、 2024 年 工信部等准化体系建设

跨域调度协议等标准,推动 AI 硬件与算力基础设 7 月 四部门指南(2024施的协同发展,支撑产业高质量升级。

版)》

聚焦电子行业更新高速精密贴装、先进焊接等设《推动工业领备,强化电路板制造能力;同时构建“云边端”算

2024年工信部等

域设备更新实力协同体系,部署工业边缘数据中心与智算中心,

4月七部门施方案》提升算力供给与跨域调度效率,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关于深入实到2025年国家枢纽节点新增算力占比超60%、绿施“东数西电占比超 80%,构建 1ms/5ms/20ms 时延分级算力 国家发改算”工程加快2023年网,推动“东数东算”、“西数西算”与“东数西委等五部构建全国一体12月算”协同,强化网络传输优化、绿电融合及跨区域门化算力网的实调度机制。

施意见》

到 2025 年,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超过 300 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东西部算力平衡协调发《算力基础设展。运载力方面,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间基

2023年工信部等

施高质量发展本实现不高于理论时延1.5倍的直连网络传输,重

10月六部门行动计划》 点应用场所光传送网(OTN)覆盖率达到 80%,骨干网、城域网全面支持 IPv6,SRv6 等创新技术使

用占比达到40%。

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数字中国建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

2023年

设整体布局规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整国务院

2月划》体提升应用基础设施水平,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全国

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云网协同发展提升数据中心跨网络、跨地《“十四五”域数据交互能力,加强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计算能

2022年

数字经济发展力,强化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推动智能计算中心国务院

1月规划》有序发展,打造智能算力、通用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面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语言智能等重点新兴领域,提供体系化的人工智能服务。

推进云网一体化建设发展,实现云计算资源和网络设施有机融合。统筹建设面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的算力和算法中心,构建具备周边环境感应能力和中央网络《“十四五”反馈回应能力的边缘计算节点,提供低时延、高可2021年安全和信国家信息化规

靠、强安全边缘计算服务。加强国家超级计算设施12月息化委员划》

体系统筹布局,探索大型机对外开放服务的市场化会培育机制。开展“中国科技云”应用创新示范,提升科研创新服务支撑能力。

《“十四五” 加快培育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 2021 年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技术和11月

1-1-1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布/成文件名称主要内容发文单位文时间

术服务业发展产品。面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需求,加规划》强典型场景下的算法服务,推进企业级业务连续性

管理(BCM)相关技术创新。

到202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十四五”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信息化心和工2021年制造业各领域加速渗透,范围显著扩展,程度持续工信部业化深度融合11月深化、质量大幅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发展规划》加快,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105。

加快提升算力算效水平,引导新型数据中心集约《新型数据中化、高密化、智能化建设,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心发展三年行

规模、单机架功率,加快高性能、智能计算中心部2021年动计划工信部署,推动 CPU、GPU 等异构算力提升,逐步提高 7 月(2021-2023自主研发算力的部署比例,推进新型数据中心算力年)》

供应多元化,支撑各类智能应用。

(三)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1)FPC 行业

印制电路板(PCB)为电子产品组装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的印制板。PCB 作为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主要起到连接及信号传输的作用,广泛应用于手机、电脑、可穿戴设备、AR/VR设备等领域。按柔软度划分,PCB 可分为刚性印制电路板(RPCB,又称为“硬板”)、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又称为“软板”)和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又称为“软硬结合板”)。

根据 Prismark 数据,2024 年全球 PCB 产值有望同比增长 6%至 736 亿美元,

2029年有望进一步增长至946.6亿美元,2024-202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达

5.2%。国内市场方面,2024 年中国大陆 PCB 产值有望同比增长 9%至 412 亿美元,2029年有望增长至508亿美元,2024-202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4.3%。

1-1-2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全球PCB产值情况(亿美元) 中国大陆PCB产值情况(亿美元)

1080530508

947

980480

880412430

736378780695380

680

330

580

280

480

380230

280180

180130

8080

2023 2024 ...... 2029E 2023 2024 ...... 2029E

资料来源:Prismark其中,FPC 是以挠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可挠性的印刷电路板。作为 PCB 的一种重要类别,FPC 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可折叠弯曲、三维布线等其他类型电路板无法比拟的优势,被广泛运用于现代电子产品。FPC 出现于 20 世纪 60 年代,最早只用于航天飞机等高端军事领域,随着技术发展和应用场景的拓展,其凭借轻薄、灵活、可弯折等特点,逐步向智能电子、新能源、储能、汽车、工控、医疗、仪器仪表等领域拓展。近年来,全球 FPC 产值逐步增长,FPC 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 Prismark数据,2024年全球 FPC产值为 124.94亿美元,同比增长 2.6%,预计 2025 年全球 FPC 产值将达到 129.60 亿美元,同比增长 3.7%;2024 年中国大陆 FPC 产值为 59.84 亿美元,同比增长 6.7%,预计 2025 年中国大陆 FPC 产值将达到 62.13 亿美元,同比增长 3.8%,中国大陆 FPC 增速高于全球水平。

注:资料来源为 Prismark,上图中亚洲指除中国大陆、日本外的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

1-1-2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从应用领域来看,FPC 应用主要集中于消费电子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车载电子、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的放量以及消费电子的更新换代,市场对 FPC 的需求有望逐步上升。例如,在汽车电子领域,FPC 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重要配件,凭借高度集成、超薄厚度、超柔软度等众多特点,在安全性、轻量化、布局规整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已在新能源汽车中得到广泛应用,随着汽车电气化、电动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等市场持续升温,汽车电子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拉动上游 FPC 需求上升;在消费电子领域,以折叠机为代表的中高端手机占比持续提升,折叠手机单机 FPC 的数量和价值量显著高于普通手机,这也为 FPC 厂商带来了新的机遇。

从区域分布来看,受益于劳动力、资源、政策、产业聚集等因素的影响,全球 FPC 产业重心逐步由欧美向亚洲特别是中国大陆转移。目前,全球 FPC 产业形成了以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为中心、其他地区为辅的新格局。

(2)AI 算力行业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其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力工具,AI 尤其是以大模型、大数据、高算力为基础的人工智能内容自动生成技术(AIGC)逐

步赋能自动驾驶、智能家居、安防监控、机器人等各行各业,大大拓宽了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及应用产生了极大的数据量以及算力需求,尤其是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主要应用方向的智能算力成为算力发展的重要方向,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并催生相关硬件及算力资源的需求愈加强烈。

人工智能算力(简称“智能算力”或“智算”)是指用于处理人工智能训练

与推理中的大量数据、模型以及其他计算任务的能力。目前,智能算力的提升已成为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关键因素,也是实现大模型快速迭代和优化的关键。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4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基于 FP16计算)达到约 497 EFlops,同比增长 20.04%,预计 2028 年将达到 1436 EFlops,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0.37%。

1-1-2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智能算力需求的爆发带动了包括硬件、软件和服务在内的人工智能市场总投资额快速提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市场总投资额约为2485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全球人工智能市场总投资额约为6196亿美元,

2024年-202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66%;中国人工智能领域技术投资同样活跃,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总投资额约为252亿美元,同比增长30.57%,预计到2028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总投资额将达到557亿美元,2024年-202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93%。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在全球区域分布方面,主要国家和地区持续推进先进计算技术产业布局。算力成为各国抢占发展主导权的重要手段,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快战略布局,尤其在国家层面加大对智能计算的投入。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2023年美国、

1-1-2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国、欧洲、日本分别占全球算力规模的41%、31%、15%和4%;其中在智能

算力方面,美国、中国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按照近 6 年 AI 服务器算力总量估算,美国和中国的算力全球占比分别为43%和33%。

资料来源:中国信通院

在应用领域方面,互联网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对数据处理和模型训练的需求不断提升,是智能算力需求最大的行业,占智能算力应用的52%;服务行业持续从传统模式向新兴智慧模式发展,算力份额占比为17%,位列第二。同时,我国智能算力应用也在向电子政务、电信、教育、金融、制造领域拓展。

资料来源:中国信通院

2、行业市场容量

(1)FPC 行业

21世纪以来,以智能手机、个人电脑等产品为首的消费电子产品开始逐步普及,FPC 以其轻薄、灵活、可弯折等特点,成为消费电子产业的最大受益者之一。而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推陈出新,AR/VR、无线耳机、可穿戴设备、折叠屏

1-1-2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手机等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催生了 FPC 市场需求进一步增长。根据 FortuneBusiness Insights 数据,2023 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为 7734 亿美元,预计从

2024年的8152亿美元将增长至2032年的1467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3%。

资料来源: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FPC 具备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可折叠弯曲、三维布线、安全性高

等优良特性,因此汽车智能化与电动化对 FPC 的需求会大幅增长,例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模组中较大规模使用 FPC 替代传统铜线线束有效拉动了 FPC 行业

需求、汽车显示屏数量及尺寸的增加直接带来对车载显示 FPC 的需求呈倍数增

长、车载传感器的用量增加对 FPC 需求的增加。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迅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超过40%,全年销量为1287万辆,同比增长35.50%,

2020 年-202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75.15%,FPC 在车载电子、动力电池等领

域的应用空间广阔。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1-2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AI 算力行业

在上游算力基础设施层面,搭载 AI 芯片的人工智能服务器为智算产业提供了必要的算力支撑,使得大规模数据处理、模型训练和推理计算等复杂任务得以高效完成,AI 算力需求释放,带动 AI 服务器出货量快速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为613亿元,预计2028年将增长至1433亿元,2024年-202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65%;服务器整体出货量也同步保持增长,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服务器出货量为37万台,预计2028年将增长至81万台,2024年-202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64%。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在中游算力资源供给层面,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爆发式需求,不同企业对高性能算力的需求激增,在此背景下算力租赁提供商提供了灵活高效的算力解决方案,能够满足不同规模和类型企业的需求。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数据,2026年国内算力租赁潜在收入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600亿元,且将以每年

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算力租赁市场空间广阔。

3、行业发展趋势

(1)FPC 行业:多领域驱动增长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以后,传统消费电子 FPC 市场已逐渐成熟,智能化时代下,消费电子新兴市场、新能源汽车市场、储能市场将成为 FPC 市场未来主要增长点。

在消费电子新兴市场,近年来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及人工智能等技术

1-1-2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的逐渐普及,VR/AR、智能手表/手环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得以快速发展。FPC因具备轻薄、可弯曲的特点,与可穿戴设备的契合度最高,是可穿戴设备的首选连接器件,可穿戴设备新兴市场崛起将助推 FPC 市场持续扩容。另一方面,目前智能手机从普通机型到中高端机型的单机 FPC 用量可达 10 至 20 条,部分高端机型由于传感器多、电路复杂、对于产品重量和性能要求更严格等因素,FPC用量可能更多。未来随着产品迭代升级,功能更加丰富,引入的传感器摄像头数目更多,产品对于轻量化、散热性能的要求提升,FPC 用量会进一步增加,拓宽FPC 市场空间。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FPC 自身性能与新能源汽车契合度高,随着汽车智能化程度提高,对 FPC 的需求量会持续增加。FPC 具备轻量化、结构简单、线路连接简便等特点,是连接汽车电子元器件的良好线路载体,在安全性、组装效率、续航以及降低自重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FPC 连接方案已成为乘用车动力电池中的主力方案。随着汽车智能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照明系统、显示系统、动力系统、电池管理系统以及传感器等装置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量扩大,对连接电子元器件所需的线路载体的数量相应增加。作为传统线路载体,汽车线束较为笨重、连接方式复杂,无法顺应新能源汽车电子元器件数量持续增加的发展趋势,而车用FPC 凭借其轻量化、结构简单、线路连接方便等优势,在新能源汽车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储能市场,“双碳”背景下《“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我国储能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储能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根据高工产研储能研究所预测,

2025 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450 GWh。目前 FPC 已经在储能电池上得到应用,随着政策对新型储能支持力度的加大,新型储能及其配套设施市场需求预计进一步增加,将带动上游 FPC 产品的销量增长。

(2)AI 算力行业:技术驱动,应用深化

AI 算力行业正经历快速的技术创新,特别是在硬件和软件领域。高性能计算芯片性能与能效比持续提升,为 AI 训练和推理提供强大支撑。同时,软件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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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的优化和新算法的开发,进一步提高了算力的利用效率,推动了 AI 技术的广泛应用。

此外,随着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AI 算力的部署方式也将更加灵活多样。云计算平台可以为 AI 应用提供弹性、高效的计算资源,而边缘计算则可以将 AI 算力下沉到设备端,实现实时响应和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发展将进一步推动 AI 算力服务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在应用领域拓展方面,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快速发展,AI 算力在医疗、金融、零售、教育、交通等众多行业中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例如,在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可以用于医学图像智能分析,辅助医生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

在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可以帮助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信用评分和欺诈检测等工作。

因此,AI 算力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呈现出多元化、深度化和灵活化的特点。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AI 算力将在更多行业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各行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四)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1)FPC 行业

FPC 行业已成为全球充分竞争行业。目前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厂商在 FPC行业占据主导地位。境内 FPC 企业起步较晚,目前综合竞争力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但近年来境内 FPC 企业发展迅速,与境外 FPC 企业在规模及技术实力等方面的差距呈不断缩小趋势。

(2)AI 算力行业

AI 算力产业链包含核心芯片供应商、服务器整机制造商及云服务提供商等。

当前,核心 AI 芯片市场主要由国际领先企业主导,同时国内新兴力量正加速追赶。在服务器整机制造领域,本土企业已成为市场重要力量,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云服务层面,则由国际云服务巨头与本土领先平台共同主导,通过其平台提供广泛的弹性算力资源。

1-1-2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国内主要企业

(1)FPC 行业

* 鹏鼎控股(002938.SZ)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各类印制电路板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拥有优质多样的 PCB 产品线,按照下游应用领域不同,鹏鼎控股的 PCB 产品可分为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汽车\服务器及其他用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网络设备、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笔记本电脑、服务器及储存器、汽车电子等下游领域。2024年,鹏鼎控股实现营业收入351.40亿元、净利润36.19亿元。

* 东山精密(002384.SZ)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业务涵盖电子电路、光电显示和精密制造等领域,在电子电路领域提供全方位电子电路产品及服务。

东山精密主要产品包括电子电路产品、触控面板及液晶显示模组、LED 显示器

件、精密组件产品等。2024年,东山精密实现营业收入367.70亿元、净利润10.85亿元。

* 景旺电子(603228.SH)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主要从事印刷电路板及高端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多层板、厚铜板、高频高速板、金属基电路板、双面/多层柔性电路板、高密度柔性电路板、HDI 板、刚挠结合板、特

种材料 PCB、类载板及 IC 载板等,是国内少数产品类型覆盖刚性、柔性和金属基电路板的厂商。2024年,景旺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26.59亿元、净利润11.60亿元。

* 中京电子(002579.SZ)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中京电子的主要产品包括刚性电路板(RPCB)、高密度互联板(HDI)、柔性电路板(FPC)、刚柔结合板(R-F)、柔性电路板

组件(FPCA)等。2024 年,中京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29.32 亿元、净利润-0.94 亿

1-1-2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元。

* 奕东电子(301123.SZ)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主要从事 FPC、连接器及零组件、LED 背光模组等精密电子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奕东电子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通讯通信、新能源、汽车电子、工业及医疗等领域。2024年,奕东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7.10亿元、净利润-0.45亿元。

(2)AI 算力行业

* 亚康股份(301085.SZ)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营业务包括向互联网及其他通用大模型的客户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算力设备的销售服务,即算力设备集成销售;向算力园区、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云计算厂商等提供

算力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包括 IT 运维服务、基础设施运维和管理服务、园区运维和管理服务等;以及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云和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2024年,亚康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3.79亿元、净利润0.27亿元。

* 超讯通信(603322.SH)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业务包括智算板块、信通板块两大板块,其中智算板块分为算力业务、数据业务和 AI 业务;信通板块分为通服业务、ICT 业务和新能源业务。2024 年,超讯通信实现营业收入 16.73 亿元、净利润-0.67亿元。

(五)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1、FPC 行业

(1)上游情况

FPC 产品对原材料性能有很高的要求。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对 FPC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使得 FPC 对原材料质量提出新的标准。FPC 主要原材料包括挠性覆铜板(FCCL)、覆盖膜、元器件、屏蔽膜、胶纸、化学品等,目前,FPC 最主要原材料 FCCL 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日本、中国和韩国。除了 FCCL 和覆盖膜之外,越来越多元器件被贴装在 FPC 中。国内企业在逐步实现 FPC 上游原

1-1-3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材料领域的国产替代,增强 FPC 国产化供应的稳定性。

(2)下游情况

目前 FPC 的下游市场需求仍主要来自电子产品市场。过去随着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不断迭代,对智能化、轻薄化的要求步步提升,因产品推陈出新时对 FPC 的需求日益增长,FPC 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未来随着 5G 通信技术、汽车智能化与电动化、可穿戴设备、物联网以及军工智能化等技术升级,下游需求主要增长点将逐渐转移至汽车电子以及新兴消费电子领域。

2、AI 算力服务器行业

(1)上游情况

AI 算力上游以芯片为核心,依赖 GPU、TPU 等高性能计算芯片及存储、网络组件的技术突破,其中英伟达凭借 CUDA 生态占据主导地位,国产芯片在政策扶持下加速替代,但仍受制于先进制程与供应链短板。此外,内存、散热、电源等基础硬件将直接影响算力服务器产能与成本,叠加全球产业链分工与地缘博弈加剧了上游供应的不确定性。

(2)下游情况

AI 算力下游需求由云计算、AI 大模型及行业数字化驱动,超算中心与公有云厂商是核心采购方,同时金融、医疗、自动驾驶等领域对定制化算力的需求快速增长。此外,“东数西算”等政策加速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工厂、车载服务器等边缘计算场景逐步落地进一步扩宽 AI 算力应用场景,但能耗成本与生态适配仍是规模化应用的瓶颈。下游多元化应用与上游技术迭代形成双向拉动,持续推动算力服务器行业向高效、绿色及自主可控方向演进。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包括柔性电路板和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研

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处行业为电子制造业,位于消费电子、车载电子的中上游。自成立以来,公司产品通过显示模组、触控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显示屏等间接或直接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车载、工控等领域,公司

1-1-3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主要客户包括京东方、深天马、TCL 科技、维信诺等行业龙头厂商,同时公司在向汽车电子领域进一步拓展。经过20年的成长和运营,公司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产量产值居前、综合实力一流水平的知名 FPC 制造企业。

同时,2023年公司开始布局算力服务器生产销售、算力资源服务等算力相关业务,着力推动公司的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布局。公司的战略定位是打造成为算力硬件及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积极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构建以“高端算力服务器制造+绿色智算中心+AI 城市大模型算力底座+赋能千行百业”为核心的完整商业闭环和产业链生态,全力推进 AI 的全场景、全链条、全生态发展,为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培育和发展注入动能。

(二)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包括印制电路板、背光模组和算力及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产品主要产品/

产品/业务描述产品图片主要应用领域分类业务

作为 PCB 的一种重要类别,FPC 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 智能手机、平

厚度薄、可折叠弯曲、三维布板电脑的显示

线等其他类型电路板无法比拟模组、触控模

FPC的优势,更符合下游行业中电组等、车载电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发展趋子设备、工控势,被广泛运用于现代电子产医疗设备等印制电品中

路板 软硬结合板是指硬板和 FPC 的结合,FPC 部分可以弯曲,硬智能手机高像

板部分可以承载重的器件,形素摄像头模软硬成三维的电路板。相比于普通组、TWS耳机、

结合板 PCB 或者 FPC,其性能更强,汽车倒车雷达

稳定性也更高,同时也将设计影像系统等

的范围限制在一个组件内,优化可用空间液晶显示器面板的关键零组件

智能手机、平

背光之一,功能在于供应充足的亮背光模组板电脑、车载

模组度与分布均匀的光源,使其能电子显示屏等

正常显示影像,又称“背光板”AI 算力服务器是专门针对人工 深度学习、机

算力智能应用优化设计的高性能计器学习、高性算力设备

及相关 算平台,搭载 GPU/FPGA/ASIC 能计算、医疗销售

业务等高速处理器,实现大规模并健康、智能安行计算,高效运行机器学习、防、金融科技、

1-1-3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产品主要产品/

产品/业务描述产品图片主要应用领域分类业务

深度学习和其他 AI 工作任务, 电子商务、自满足高强度AI模型训练和实时 动驾驶与智能推理需求。除算力服务器销售交通、游戏娱以外,还包括网卡、交换机、乐、零售物流、光模块等算力设备组件销售教育等公司通过自有智算中心和租赁算力资源

第三方智算中心等方式开展算服务力资源服务业务

提供组网服务、运维服务、设

算力技术 备改装及模型调试服务、IDC

服务技术服务、算力调度平台服务等算力中心相关技术服务

(三)公司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1)印制电路板及背光模组业务

公司建立严格的原材料供应商备选制度,对原材料供应商的服务、规模、交货能力以及价格进行综合考评。公司原材料采购下单由 ERP 系统自动生成。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ERP 系统根据内部生产表设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自动将数据分解后送至采购部,由采购部联系上游供应商下单。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建立在双方信任和紧密合作的前提下,公司要求某些特定材料的供应商建设 HUB 仓制度。公司通过订单系统将建立 HUB 仓制度的原材料的日存货数据每日整理提交供应商,存货数据由供应商定期来公司进行盘点,公司物控部门结合需求及 HUB 仓剩余的材料数量下达发货指令。HUB 仓制度在采购流程上与普通采购流程无大差别,但在生产中更加有利于公司原材料提用和生产顺利进行。目前,采用 HUB 仓模式的主要是主材 FCCL、覆盖膜、干膜、压合膜类、模切类原材胶纸、屏蔽膜、化学品和部分通用元器件的供应商;元器

件的 HUB 仓建立取决于市场整体需求量是否供大于求,目前元器件暂未建立HUB 仓。

(2)算力及相关业务

公司建立严格的 AI 算力产品供应商准入和考核制度,对服务器、算力卡和交换机等核心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规模、交货能力、品牌影响

力以及价格进行综合考评。采购下单由 SAP 系统自动生成。销售部门接到客户

1-1-3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订单后,技术部门进行产品配置并通过SAP系统将清单数据分解后送至采购部,由采购部联系上游供应商下单。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以最优品质、快速交付、极致成本和合作共赢为原则,恪守质量标准和法规,持续改进确保品质提升,并提供快速、可靠的交付服务,以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客户信赖。公司已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同技术、生产、仓管和物流等环节最大化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1)印制电路板及背光模组业务

FPC 产品的定制化特征明显,特定的 FPC 产品用于客户特定的电子产品,该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首先,设计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电路布局图进行产品设计,并生产小批量样品供客户检验。待样品技术参数通过客户检验后,生产部门依据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具体订单安排生产。最后,公司在产品经过品质部门质量检验合格后,安排物流交货。

(2)算力及相关业务

公司的 AI 算力服务器产品目前主要根据客户不同的应用需求定制生产。首先,公司根据客户对服务器的配置要求,选用对应的服务器平台,采购服务器所需要的各部件如计算单元、存储模块、网络接口等,在试组装后测试服务器的服务性能和稳定性。公司在收到客户订单后,安排工厂进行批量部件采购,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组装,组装成品经外观和性能压测全检合格后,进行包装和交货。

3、销售模式

(1)印制电路板及背光模组业务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因行业特性,客户订单和产品发货均具有非常高的即时性,多数电子产品生产商要求在数天内交货,公司会统筹安排客户订单,按日按批次及时发货。

公司产品销售分为两种模式:其一为公司根据约定直接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收入;其二为 VMI 模式,由公司将商品运送

1-1-3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至客户指定的 HUB 仓,客户未领用的产品所有权仍属于公司,客户领料后产品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公司定期根据客户领料情况与客户进行对账结算,实现公司与客户对即时库存的共同管理。

(2)算力及相关业务

公司算力业务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对接大型企业、运营商等核心群体。在硬件销售方面,公司会与客户签署合同或者签署框架协议后根据实际需求下订单,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公司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进行签收或验收。在算力资源服务等业务方面,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会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每月进行对账结算。

(四)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与经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资质及许可证书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2022.11.29-

1 荆门弘毅 GR202242005422

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5.11.29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2022.11.17-

2 弘汉光电 GR202235100301

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5.11.17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2022.10.18-

3 华扬电子 GR202232002093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10.1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2024.11.08-

4 厦门燧弘 GR202435100256

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7.11.08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2022.11.04-

5 江西弘信 GR202236000853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5.11.04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2023.12.07-

6 弘领科技 GR202335101393

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6.12.07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2022.12.14-

7 瑞浒科技 GR202244202613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12.14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2022.12.12-

8 柔性研究院 GR202235101426

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5.12.12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2023.10.26-

9 安联通 GR202311003287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6.10.26

注:部分近期将到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办理续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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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污许可证

序号主体证书编号行业类别发证机关有效期

发行人91350200751606855厦门市翔安2024.03.19-

1电子电路制造(翔海厂) K001Y 生态环境局 2029.03.18

发行人91350200751606855厦门市翔安2024.03.19-

2电子电路制造(翔岳厂) K002U 生态环境局 2029.03.18

91320507628396450苏州市生态2025.06.24-

3华扬电子电子电路制造

D001W 环境局 2030.06.23

91360600MA38WDU 鹰潭市高新 2023.11.22-

4江西弘信电子电路制造

78R001Q 生态环境局 2028.11.21

91420802MA491AN 荆门市生态 2023.05.06-

5荆门弘毅电子电路制造

R2W001Q 环境局 2028.05.05

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序号公司名称登记编号行业类别有效期发行人(春2025.09.11-

1 91350200751606855K004Y 电子电路制造

风厂)2030.09.10

2025.07.15-20

2 湖北弘汉 91420802MA48U07G0N001W 光电子器件制造

30.07.14

2025.09.27-20

3 弘汉光电 91350200562849540D001Y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0.09.26

弘汉光电塑料零件及其他塑2023.04.27-

4 91350200562849540D002Z

(二厂区)料制品制造2028.04.26

弘汉光电塑料零件及其他塑2023.12.21-

5 91350200562849540D003Z

(三厂区)料制品制造2028.12.20

2023.12.08-20

6 四川弘鑫 91511303MABUUDRY3J001Y 电子电路制造

28.12.07

2024.01.15-20

7 弘信新能源 91350200MA8W2BQY59001W 电子电路制造

29.01.14

2023.12.26-20

8 燧弘人工 91620500MACPHK6K09001W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28.12.25

2025.10.30-

9 厦门燧弘 91350200051187709X001P 电子电路制造

2030.10.29

4、进出口资质

序号公司名称海关编码所在地海关经营类别

1 发行人 350236003R 翔安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弘汉光电3502969352翔安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弘信智能3502969277翔安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4 四川弘鑫 511596399P 蓉南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5 湖北弘汉 420896018A 荆门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6华扬电子3205968122苏相城办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7 江西弘信 360636070P 鹰潭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1-3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公司名称海关编码所在地海关经营类别

8 柔性研究院 350296037A 东渡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9 荆门弘毅 420896057A 荆门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0 燧弘人工 62059601C4 天水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1 厦门燧弘 3502360A0Q 翔安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2 瑞浒科技 4403164F1N 福中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3 安联通 1108960AC1 京中关村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5、辐射安全许可证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许可内容有效期

使用Ⅲ类射2022.01.04-

1 发行人 闽环辐证[D0577]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线装置2027.01.03

使用Ⅲ类射2022.02.15-

2 江西弘信 赣环辐证[L2201]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线装置2027.02.14

使用Ⅲ类射2022.09.08-

3 荆门弘毅 鄂环辐证[H0216]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线装置2027.09.07

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许可证编号业务种类有效期

2025.08.26-

1 绿色算力 B1-20241444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2029.05.31

2025.01.03-

2 安联通 B1-20250001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2030.01.03

信息服务业务2024.12.23-

3 安联通 京 B2-20244122(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2029.12.23

(五)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一贯注重工艺改进与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研发创新原则,取得了多项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例如应用于光模块的多层柔性线路板技术、应用于折叠屏的柔性线路板技术、应用于 Micro LED 的柔性线路板

技术、超薄高频高速线路板技术、多层任意阶 HDI FPC 的产品制作技术等,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公司产品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技术水平领先、品质高等特点,在国内居领先地位。

(六)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1-1-3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印制电路板280266.6051.05%309672.1353.50%289538.2284.87%220460.1780.69%

背光模组43803.057.98%70327.5912.15%47929.4214.05%52771.2619.31%

算力及相关业务224921.7340.97%198787.3734.35%3679.001.08%--主营业务

548991.38100.00%578787.09100.00%341146.64100.00%273231.43100.00%

收入合计

2、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采购金额比例采购金额比例采购金额比例采购金额比例

算力设备206326.6445.50%226712.8444.88%50721.8916.53%--

电子元器件125231.6127.61%144377.4028.58%137993.8944.96%68587.9637.56%

铜箔10929.412.41%12526.302.48%13591.984.43%11610.246.36%

其他111014.7524.48%121487.1624.05%104616.0034.09%102409.8156.08%

合计453502.41100.00%505103.70100.00%306923.76100.00%182608.00100.00%

注:其他原材料包括金盐、增光片、胶纸、钢片、覆盖膜、扩散片等占比相对较低的原材料。

(七)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不动产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所有建筑面积序号证号房屋坐落用途他项权权人(㎡)

闽(2020)厦门市不翔安区翔岳路23

12473.86通用厂房抵押

动产权第0095793号号102单元

闽(2020)厦门市不翔安区翔岳路23

22663.31通用厂房抵押

动产权第0095651号号202单元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356.04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36号940号1002室

弘信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电子56.12宿舍抵押动产权第0095778号938号7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556.04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80号940号802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6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81号940号202室

7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56.12宿舍抵押

1-1-3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所有建筑面积序号证号房屋坐落用途他项权权人(㎡)动产权第0095782号940号302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8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83号940号402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9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84号940号502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0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85号938号6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1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86号938号3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2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91号938号13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3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37号938号8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4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39号938号11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556.04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41号940号1202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6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43号938号4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756.04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45号940号1102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8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50号940号702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19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42号938号9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20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789号938号5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21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48号938号1004室

闽(2020)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22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5652号938号1204室

闽(2021)厦门市不翔安区春风西路4

2313299.29办公抵押

动产权第0065722号号

闽(2021)厦门市不翔安区春风西路6

2431450.72厂房抵押

动产权第0065723号号翔安区春风西路

闽(2021)厦门市不车库、设备

254-8号(双)地下8838.56抵押

动产权第0065724号用房室

闽(2021)厦门市不翔安区春风西路8

266001.11厂房抵押

动产权第0065725号号

闽(2021)厦门市不翔安区春风西路

2732.93门卫抵押

动产权第0065729号16号

闽(2021)厦门市不翔安区春风西路

287066.80厂房抵押

动产权第0065732号14号

闽(2022)厦门市不翔安区翔海路19车库、生产

2917952.95抵押

动产权第0021487号号之2车间

30闽(2022)厦门市不翔安区翔海路191637.96生产车间(丙抵押

1-1-3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所有建筑面积序号证号房屋坐落用途他项权权人(㎡)动产权第0021501号号之10类)/梯间

闽(2022)厦门市不翔安区翔海路19

3139037.99车间等抵押

动产权第0021514号号之6

车库、生产储

闽(2022)厦门市不翔安区翔海路19

3216789.82备水池、办公抵押

动产权第0021522号号之4-之5室等

车库/电梯机

闽(2022)厦门市不翔安区翔海路19

334050.41房/生产车间/抵押

动产权第0021507号号之9梯间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3460.41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698号936号2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翔安区翔岳路23

352663.31通用厂房抵押

动产权第0092695号号402单元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3660.41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703号936号3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3760.41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11号936号303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3860.41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13号936号4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3960.41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16号936号403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0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28号938号1404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1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33号938号2104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2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37号938号2204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356.04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19号940号13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456.04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22号940号14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5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23号940号17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6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31号940号19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7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32号940号20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48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34号940号22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翔安区翔岳路23

492663.31通用厂房抵押

动产权第0092667号号302单元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50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45号940号29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51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44号940号28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52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41号940号2702室

1-1-4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所有建筑面积序号证号房屋坐落用途他项权权人(㎡)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5356.12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39号940号2602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5460.41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700号936号203室

闽(2024)厦门市不同安区同龙二路

5560.41宿舍抵押

动产权第0092818号936号502室苏房权证相城字第苏州市相城区黄

564356.80非居住用房-

00002058号桥镇木巷村

华扬苏房权证相城字第苏州市相城区黄

571299.43非居住用房-

电子00008081号桥镇木巷村苏房权证相城字第苏州市相城区黄

581978.16非居住用房-

00007935号桥镇木巷村

鄂(2021)东宝区不荆门市东宝区子

59动产权第10002118陵铺镇新桥村七9216.00工业-

号组5#厂房幢

荆门鄂(2022)东宝区

弘毅鄂(2022)东宝区不不动产权荆门市

60动产权第10002312东宝区长兴大道32692.18工业抵押

号以北1#厂房幢

201等5户

南充市高坪区青

川(2024)南充市不

61 莲街道 Dd-1-1(a) 50593.00 工业 抵押

动产权第0061695号四川号地块弘鑫南充市高坪区青

川(2024)南充市不

62 莲街道 Dd-1-1(b) 16540.00 工业 抵押

动产权第0061692号号地块

2、租赁房产/土地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仍在有效期内的房产/土地租赁情况如下:

序租赁租赁面积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

号用途(㎡)同安区城场中路与布塘北路

厦门弘益进精密交口移动互联配套产业园一2022.10.26-202

1发行人厂房9028.29

技术有限公司期2#厂房一层南侧半层和四8.10.25层北侧半层

东宝区住房和城荆门市东宝区长宁锦园第182025.03.05-202

2荆门弘毅厂房1781.22

乡建设局幢1单元6.03.04湖北长宁创新投

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电2024.11.04-202

3湖北弘汉资集团有限责任厂房10800.00

子信息产业园 D8-D9 栋 6.11.03公司湖北长宁创新投

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东宝电2025.07.01-20

4湖北弘汉资集团有限责任厂房5400.00

子信息产业园 D10 栋 27.06.30公司

2022.10.21-202

5瑞浒科技深圳市特区建设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办公318.99

5.10.20

1-1-4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租赁租赁面积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

号用途(㎡)发展集团有限公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1标

司 段 1 栋 C 座 2301厦门市集美大道1995号科

厦门产业技术研2025.04.01-202

6柔性研究院技成果转化加速器Ⅰ期第4层办公840.20

究院6.03.31

2023-9-14至承中国(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工商注合同租方向登记机

7柔性研究院厦门自贸区商会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

册未约定关办理迁出手

运中心 C 栋 4 层 431 单元 G续终止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厦门东声电子有合同2024.12.01-202

8 弘汉光电 业区洪溪南路 9 号 C 区 1 楼 厂房

限公司未约定6.11.30部分区域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厦门中创盈科物2024.07.01-202

9弘汉光电业区洪溪南路18号101区域厂房6600.00

业管理有限公司6.06.30及405区域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

厦门华夏之声文2025.07.09-20

10厦门燧弘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办公43.00

化传媒有限公司25.12.08景路268号1号楼218

江西炬能产业园鹰潭高新区智联大道16号2025.01.01-202

11江西弘信厂房60074.00

运营有限公司智联小镇7.12.31天水经济开发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

2024.02.01-202

12燧弘人工公用事业管理有业园高新技术孵化园5号厂厂房18530.00

9.01.31

限责任公司房

传富置业(上海)上海市中国闵行区申长路2024.06.18-202

13燧弘华创办公770.49

有限公司1398弄1号楼702、703室7.09.17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

北京火炬创新科2024.08.01-202

14 安联通 号院 8 号楼的科技大厦 D 座 办公 723.35

技发展有限公司6.07.31

0601、0602

苏州市相城区黄

办公、厂2022.01.01-202

15华扬电子桥街道木巷村股木巷村商业街(土地)14.63亩

房等6.12.31份经济合作社

庆阳市西峰区北京大道与兰2025.03.16-202

16绿色算力翟爱存宿舍123.58

州路交汇处幸福小镇6.03.15

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凤凰大道2024.12.10-202

17绿色算力冯小龙宿舍108.00

南郡3号楼5.12.09

庆阳市西峰区南街凤凰大道2024.12.10-202

18绿色算力康娅娟宿舍108.00

南郡4号楼5.12.09

2025.01.17-202

19绿色算力钟玉英唐山市丰南区艾馨苑116栋宿舍125.69

6.01.16

北京燧弘华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102025.06.10-202

20创科技有限蒋宇宿舍114.43

号院2号楼7层7-7056.06.09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中段

2025.06.18-202

21绿色算力王鹏南侧、傅玄路西侧振德明商宿舍128.76

6.06.17

住小区2栋1单元302室黄桥街道木巷村81号(华扬宿舍1800.00

22华扬电子朱炳生食堂北侧)2层建筑

2025.01.01-202

5.12.31

黄桥街道木巷村131号华扬宿舍730.00

1-1-4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租赁租赁面积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

号用途(㎡)食堂2层建筑黄桥街道木巷村131号食堂

宿舍350.00西侧2层建筑黄桥街道木巷村131号(华宿舍111.00扬食堂南侧原台球馆)黄桥街道木巷村131号(华2025.01.01-202

23宋桂英宿舍159.00扬食堂南侧,原华扬超市)5.12.31黄桥街道木巷村131号华扬

食堂530.00

食堂、餐厅1楼建筑黄桥街道木巷村81号(华扬宿舍124.00食堂北侧2-3楼靠东边沿街)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5002025.08.01-20

24燧弘人工马婧宿舍128.00

号嘉盛园 D区 5 号楼 3单元 26.07.31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台/套序号设备分类数量资产原值资产净值成新率

1算力服务器1773138521.84116870.6484.37%

2曝光机8912938.285082.5039.28%

3钻孔机827978.683720.6846.63%

4贴片机1177956.223940.6049.53%

5镀铜线147939.213949.8649.75%

6激光钻孔机327776.721918.9224.68%

7测试机1774174.691983.0147.50%

8贴合机1163368.521320.2039.19%

9点胶机1252836.991837.7764.78%

10注塑机352696.151298.2748.15%

11激光切割机402652.50787.8129.70%

12住友注塑机232128.84750.8835.27%

13去膜线32009.89536.9226.71%

14等离子清洗机211965.921061.3953.99%

15线针机211785.89603.2333.78%

16丝印机931736.891030.2759.32%

17外观检查机361724.731111.1964.43%

18镭射机61655.37800.4448.35%

1-1-4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设备分类数量资产原值资产净值成新率

19冲孔机891645.32628.2538.18%

20 ICT 自动测试机 119 1573.44 965.39 61.36%

21 AOI 54 1535.36 782.02 50.93%

22贴补强机711525.69463.1330.36%

23冲床1181502.73713.7847.50%

24 DES 生产线 3 1380.55 570.39 41.32%

25喷码机631347.11612.2945.45%

26自动覆盖膜预贴机161279.52297.3823.24%

27压膜机281271.04626.0849.26%

28激光直接成像机21134.52665.8258.69%

29高温胶机521059.66664.6762.72%

30上下料机821035.79612.6859.15%

四工位双模背光模组视觉

31181001.02551.7955.12%

检查机

32 CCD 前段机 19 1000.25 627.27 62.7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AI 手机元年的开启以及 AI 人工智能产业的持续爆发,将为公司带来重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秉承“夯实软板基本盘,发力 AI 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战略,力争将公司发展带入全新的增长阶段,具体如下:

1、夯实软板业务,抓住消费电子行业新的机会

公司深耕消费电子领域多年,积累了大量先进的技术,未来随着 AI 手机、AI 眼镜等新型消费电子的陆续爆发,公司消费电子业务板块的订单结构将得到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 FPC 业务的经营绩效和盈利水平。近几年来,公司在制造端持续夯实基础,始终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亦将研发投入作为公司引领市场的核心战略。公司持续保持核心生产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不断提升工厂的管理能力和效率。同时,公司凭借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强大研发、制造能力,近几年来持续拓展软板及模组在车载新能源及智能化领域的机会,在业务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从战略定位上,公司 FPC 产品坚决转向以高技术、高品质、高交付能力来

1-1-4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参与市场竞争,拒绝低价值竞争,坚决将技术、管理优势转化为订单价值优势,持续加大对高端 FPC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制造的投入。公司坚持大客户发展战略,通过显示模组等厂商向国内外知名智能手机制造商供货,公司与国内头部手机品牌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在技术水平、产品品质及交付能力方面获得国内头部手机品牌的一致认可。随着客户对产品高品质和高可靠性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司会进一步提升对终端客户的直供比例及中高端手机的相关市场份额,进而提升公司FPC 的价值量。与此同时,公司加大了对核心客户的服务能力,并拓展了新客户,已取得积极成效。公司高度重视高价值、高毛率产品,有效改善了公司经营结构,提升了公司的经营质量。

2、全面拥抱 AI,把握 AI 新时代,打造 AI 算力业务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曲

线

人工智能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以高性能 AI 服务器为突破口,以 AI 算力为底座,通过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千行百业,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公司在 2023 年快速构建了发展 AI 产业的关键要素和能力闭环,并开始向市场交付算力服务器产品。2024年公司算力产业的发展重点聚焦到大规模落地成果上,通过在庆阳的多元异构绿色算力大底座大规模落地,真正在甘肃省构建涵盖“高端算力服务器制造+绿色智算中心+AI 城市大模型算力底座+赋能千行百业”的完整商业闭环和产业链生态,进一步践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东数西算国家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公司以高性能 AI 服务器为突破口,以 AI 算力为底座,通过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千行百业,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紧抓全球人工智能爆发带来的 AI 算力产业历史性发展机遇,力争为公司带来全新的业务增长点,有效改善公司当前的经营结构,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的战略意义。

3、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要求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联合外部专业机构和内部合规小组对公司内控制度持续优化,提高了企

1-1-4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业决策效率,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通过内控审计工作,排查发现关键风险点,并进行优化与改进,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公司加强了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及时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持续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到内控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公司内控运行机制有效,已达到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自身的发展战略为导向,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围绕消费电子与车载电子的下游需求,深化自身在 FPC 领域的核心技术,为不同下游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同时,公司以现有 AI 算力设备研发生产制造与 AI 算力资源服务两大业务为基础,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实力,有效降低运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1-1-4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会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性投资占归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其中:财务性投资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400.002400.001.91%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4.00200.000.16%

4长期股权投资189.84--

5其他流动资产10376.36--

6其他应收款7958.22--

7投资性房地产---

8其他非流动资产972.28--

合计22120.692600.002.07%

归母净资产125813.90--

1-1-4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所持有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邳州疌盛云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邳州疌盛”)11.93%的合伙份额。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邳州疌盛主要投资领域包括半导体、电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同时,邳州疌盛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江苏盛世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2名,邳州云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和退出决策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2票同意方可通过,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综上,发行人对邳州疌盛无控制权且不能主导项目决策,无法决定最终投向全部为与发行人产业相关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对该基金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厦门锐骐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0.00

厦门慧至拓数字制造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50.00

安联通科技服务(天津)有限公司24.00

合计224.00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224.00万元,包括对厦门锐骐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慧至拓数字制造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联通科技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的投资。

厦门锐骐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6.86%的公司,主要从事物联网开源智能平台业务,其股权原由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通讯”)持有,后因2021年3月发行人收购弘信通讯股权而形成参股投资,发行人未来拟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厦门慧至拓数字制造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持股0.50%的公司,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技术、切削工具技术、涂层技术及智能装备前沿关键技术

1-1-4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研发,发行人未来拟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上述公司业务与上市公司业务关联性不大,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对上述企业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安联通科技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通天津”)系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安联通持股10.00%的公司,于2024年6月发行人收购安联通时转入上市公司体系形成的参股投资。安联通天津主营业务为与服务器相关的技术服务,其业务范围与安联通的业务范围较为接近,属于发行人算力主营业务范畴,因此认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89.84万元,系对新华海通(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海通”)的投资。新华海通为公司参股34.00%的联营企业,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业务,公司拟以此为载体逐步涉足军工领域,因此公司对新华海通的投资系围绕公司产业链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

增值税9542.61

预缴所得税833.75

合计10376.36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增值税、预缴所得税,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5、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押金保证金4832.61

往来款2846.02

1-1-4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金额

其他375.51

小计8054.14

减:坏账准备95.92

账面价值合计7958.22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往来款、押金等款项,不存在借与他人等情形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972.28万元,均为预付设备及工程款,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弘信电子持有财务性投资2600.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仅为2.07%,满足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投资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8号》等相关规定要求。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新增财务性投资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自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4年5月7日起算)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关于公司是否存在新增财务性投资的说明具体如下:

1、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作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投资前后持股比例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

1-1-5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在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情形。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5、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6、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7、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

8、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9、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增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1-1-5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

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1-1-5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

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包括30%)的事项。根据本章程规定,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

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可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的,该议案在提交股东会批准时,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

1-1-5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款“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一)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二)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5%(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三)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如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

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

1-1-5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年度情况达到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规定的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者提出的现金分红预案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或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

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

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1-5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现金分红金额分红年度利润分配方式中归属于上市公司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含税)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的比率

2024年--5681.57不适用

2023年---43552.37不适用

2022年---30765.64不适用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22878.81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归母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不适用

3、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24年末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存在其他使用安排。

八、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为李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李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弘信电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弘信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

1-1-5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弘信电子生产的产品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弘信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弘信电子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弘信电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弘信电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

到弘信电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弘信电子

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弘信电子有权扣留现金分红或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本人)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止。”九、大额商誉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减值账面减值账面减值账面减值原值准备原值准备原值准备原值准备厦门燧弘系统集

474.53474.53474.53474.53474.53-474.53-

成制造有限公司深圳瑞浒科技有

6292.066292.066292.066292.066292.066292.066292.066292.06

限公司厦门辁电光电有

----6305.992295.006305.99-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

24543.711425.4224543.711425.4224543.71-24543.71-

有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

17124.35-17124.35-----

有限公司

合计48434.658192.0148434.658192.0137616.288587.0637616.286292.06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主要系收购厦门燧弘、瑞浒科技、辁电光电、华扬电子和安联通形成,公司于每年度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37616.28万元、37616.28万元、48434.65万元和

1-1-5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48434.6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68%、15.88%、14.71%和14.52%。

公司于2022年6月收购华扬电子100%股权,当期商誉账面余额增加

24543.71万元。公司于2024年6月收购安联通100%股权,当期商誉账面余额

增加17124.35万元。公司于2024年7月出售所持辁电光电的全部53.66%股权,对应的转销商誉及减值准备导致商誉账面原值减少6305.99万元。公司已于报告期前对瑞浒科技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于2024年度分别对厦门燧弘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以及对华扬电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425.42万元。

十、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税务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与税务相关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人处罚机关处罚事由处罚措施处罚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

1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罚款50元2022.12.20

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发行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罚款50元2022.11.07

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东宝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

3湖北弘信罚款400元2022.04.18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高坪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

4四川弘鑫罚款100元2024.03.26税务局白塔区分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

5弘信新能源罚款50元2025.03.17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

6厦门弘创智源罚款150元2025.09.23税务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注:上述第3项行政处罚,发行人未提供处罚决定书,经查验湖北弘信电子税务局平台违法违章信息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湖北弘信出具的说明,确认上述处罚系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所致,该处罚所列处罚时间为罚款缴纳时间。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1年第1号)(施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第28项的规定,上述第1、2项税务行

政处罚中发行人因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被罚款50元,属于行政处罚裁量阶

1-1-5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次中一般情节,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发行人已缴纳罚款,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根据《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施行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

第11项的规定,上述第3项湖北弘信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税务机关罚款400元,属于违法程度中的“一般”情节,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已缴纳罚款,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3)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南高税白税简罚〔2024〕31号)、《关于发布<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施行期间:2023年10月0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上述第4项四川弘鑫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税务机关罚款100元,不属于严重情节,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四川弘鑫已缴纳罚款,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4)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厦火税简罚〔2025〕313号)、《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3号),

上述第5项弘信新能源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税务

机关罚款50元,属于行政处罚裁量阶次中较轻情节,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弘信新能源已缴纳罚款,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5)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厦沧税简罚(2025)3680号)、《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3号),

上述第6项厦门弘创智源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

税务机关罚款150元,属于行政处罚裁量阶次中较轻情节,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厦门弘创智源已缴纳罚款,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三)环保处罚情况

2023年9月12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厦环罚〔2023〕210号),

厦门燧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之规定被罚款15万元,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厦(翔)环罚告〔2023〕50号)所附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表、《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1-1-5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厦门燧弘违法行为未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因过失违法,贮存场所已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混合物数量不足一吨,相关裁量取值均较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的法定处罚幅度为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罚款,厦门燧弘被罚款15万元属法定处罚幅度内较低金额,因此,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根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闽厦(翔)环改〔2023〕50号)及发行人提供的《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报告》,厦门燧弘(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燧弘系统集成制造有限公司)已就违法行为完成整改,且厦门燧弘已缴纳罚款,该行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四)安全生产处罚情况根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合规证明以及保荐人在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等网站进行的查询,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亦不存在因违反生产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

处罚情况如下表所示:

被处序号处罚机关处罚事由处罚措施处罚时间罚人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

1罚款2000元2023.04.14

救援大队制室管理制度华扬苏州市相城区消防

2占用防火间距罚款30000元2023.11.27

电子救援大队苏州市相城区消防

3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罚款30000元2024.01.03

救援大队湖北

4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罚款500000元2025.04.15

弘汉

(1)上述第1项行政处罚系因华扬电子违反《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施行期间:201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罚款2000元,根据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设置消防控制室

1-1-6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的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罚款金额属法定处罚幅度内较低金额,且经电话咨询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0512-69389213),作出处罚的裁量基准文件属于不公开文件,工作人员口述相关裁量条款并确认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上述第2项行政处罚系因华扬电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

条的规定占用防火间距被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华扬电子该项罚款金额属于一般处罚幅度。第6项行政处罚系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12月对上述违法事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华扬电子未及时整改,构成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而被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华扬电子该项罚款金额亦属于一般处罚幅度。经电话咨询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处罚的裁量基准文件属于不公开文件,工作人员口述相关条款并确认,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罚款缴纳凭证,上述第1-3项行政处罚华扬电子已缴纳罚款,所涉违法行为已完成整改。综上,上述第1-3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该等违法行为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根据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荆)应急罚〔2025〕东1-01号)、《东宝工业园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12·15”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称《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湖北弘汉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相关员工未遵守相关岗位操作规范,不当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该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湖北弘汉因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对事发设备插篮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对事故发生

负有责任,荆门市应急管理局因此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即上述第4项行政处罚)。

1-1-6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经查阅上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14号)第十四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3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造成2人死亡,或者6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湖北弘汉受到的罚款金额属于一般事故

处罚标准中的较低金额标准。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说明及裁量细则第95项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

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的违法行为裁量细则,湖北弘汉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

中“B”裁量阶次,对应具体处罚标准为“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可以按照上述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因此,湖北弘汉受到的行政处罚属于情节较轻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东宝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整改复查意见书》((东)应急复查〔2025〕工贸02号),湖北弘汉已对违法行为完成整改。

综上所述,湖北弘汉上述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湖北弘汉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湖北弘汉已就违法行为完成整改,不存在其他未了结事项。

(五)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3月24日,江西弘信因违法张贴招聘广告被江西省鹰潭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中队处以罚款300元行政处罚。根据《鹰潭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规定,在电线杆、

1-1-6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树木、住宅楼道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喷涂、张贴户外广告,或者设置广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2011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除,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据此,江西弘信被处以罚款

300元,罚款金额属法定处罚幅度内较低金额,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江西弘

信已缴纳罚款,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经核查,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亦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202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411号)(以下简称《2024年报问询函》),《2024年报问询函》主要关注了以下事项:

1、关注印制电路板业务、背光模组业务收入增长、毛利率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当期毛利率水平仍然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关注公司算力及相关业务开展主体及其主要财务数据,公司算力及相关业务的业务模式,算力及相关业务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

应收账款情况、关联关系等,是否为新增客户,收入确认方法和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关注公司算力及相关业务盈利能力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2、关注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收入、净利润显著高于其他季度但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大额为负、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其他

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各季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关注控股子公司江西弘信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及依据,减值测试的

具体过程,相关资产与2023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减值准备计提是

1-1-6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否及时、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关注江西弘信营业收入下降、出现大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关注其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4、关注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依

赖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关注2024年前五大客户与2023年、2022年相比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补充说明变化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关注前五大应收账款欠款方,应收账款的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期后回款比例、尚未回款的具体原因(如适用)、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公司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5、关注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截至回函日报

告期末账龄18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针对短期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关注公司信用账期的具体设置情况,是否针对不同客户设置不同信用账期,关注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关注各类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的判断标准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7、关注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关注江西 FPC 项目相关资产组

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及依据,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相关资产与2023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除上述资产组外是否发现其他固定资产组合出现减值迹象;关注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情况,是否与相关资产实际使用寿命相匹配。

8、关注资产组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相关资产在各个会计年度减

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关注华扬电子业绩承诺补偿款的计算情况。

9、关注应收低风险类款项组合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金额、相关款项的具体用途、交易内容及合规性、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未

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截至期末款项未收回的原因,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和资金往来。

10、关注江西弘信改造及装修工程计提减值的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及依据,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1-1-6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根据《2024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完成了《2024年报问询函》之回复并于2025年6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2024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1-1-6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人工智能行业蓬勃发展,带动算力需求迅速增长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正逐渐被更多领域开发拓展使用。自ChatGPT 发布以来,以大模型、大数据、高算力为基础的人工智能内容自动生成技术(AIGC)逐渐被更多人关注。各行各业的龙头企业纷纷加紧相关技术研发,致力于将 AIGC 与行业生产及服务相融合,大大拓宽了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市场投资总规模为2485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6196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6%。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竞赛的制高点,对经济增长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发布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智能对于提升中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作用,叠加新基建、数字经济等政策,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市场快速增长。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投资总规模为252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557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2%。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及应用产生了极大的数据量以及算力需求,尤其是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主要应用方向的智能算力成为算力发展的重要方向,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并催生相关硬件及算力资源的需求愈加强烈。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3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基于 FP16 计算)达到约 497EFlops,同比增长 20.04%,

预计 2028 年将达到 1436EFlops,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0.37%。智能算力需求的爆发带动了上游基础设施以及算力相关资源服务的快速发展,2024年中国人工智能服务器市场规模约613亿元人民币,预计2028年将达到1433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65%。

2、FPC 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未来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

FPC 最早只用于航天飞机等高端军事领域,随着技术发展和应用场景的拓展,逐步向消费电子、新能源、储能、汽车、工控、医疗、仪器仪表等领域拓展。21世纪以来,以智能手机、个人电脑等产品为首的消费电子产品开始逐步普及,FPC

1-1-6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其轻薄、灵活、可弯折等特点,成为消费电子产业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根据FortuneBusinessInsights 数据,2023 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为 7734 亿美元,预计从2024年的8152亿美元将增长至2032年的1467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3%。随着技术的革新、产品更新换代带来的消费电子市场增长,以及 FPC在相关领域渗透率的逐步提升,消费电子市场仍拥有巨大潜力。

此外,FPC 亦凭借其高度集成、超薄、超柔软等优势,逐渐向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拓展、渗透。未来,FPC 下游应用领域的拓展以及相关行业需求放量将有望带动 FPC 行业迎来进一步的发展。

3、行业政策持续支持,为未来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AI 技术能够赋能千行百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国际竞争的焦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我国十分重视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 AI 算力服务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行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和正确引导,如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底,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算力加速集聚,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类新增算力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

FPC 作为现代电子设备中的重要电子元器件之一,在信息技术产业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消费电子等 FPC 主要的下游应用行业同样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旨在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2023年10月,工信部、财政部出台了《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目标为2023至2024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 5%左右,2024 年我国手机市场 5G 手机出货量占比超过 85%。

综上,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对公司所处行业的重视和支持,为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1-1-6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满足公司主业拓展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

公司深耕 FPC 行业多年,同时近年来积极布局 AI 算力相关业务,着力打造第二增长极。得益于人工智能、新能源、可穿戴设备、军工航天等领域的发展,公司所处 AI 算力以及 FPC 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24 年以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使得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带来的资金压力,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资金流动性,增强抗风险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75%、72.81%、78.70%和

79.55%,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偿债压力相对较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有效降低运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使得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3、巩固公司控制权稳定,提振市场信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全额认购,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李强先生控制股权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本次发行体现了李强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有利于增强市场对于公司价值以及未来发展的预期和认可,提振市场信心,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李强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李强先生基本情况参见“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

1-1-6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对象主要任职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在发行人及子公司任职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

1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浙江锦德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3远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4香港弘信远洋有限公司董事

5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6上海弘信共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上海弘琪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8厦门云创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9厦门市中弘安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0厦门市集美区华锐莱普顿幼儿园有限公司董事

11厦门市华锐莱普顿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董事

12厦门市华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13厦门市华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14厦门市弘安锐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15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16厦门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7厦门泓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18江苏弘德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19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前十二个月内,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已披露的交易、重大协议之外,公司与李强先生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

1-1-6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全额认购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本次发行进一步保障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稳定,也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四)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对象资格

本次发行对象李强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对象资格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用于认购弘信电子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并拥有合法、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形。

2.本人用于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使用弘信电子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除弘信电子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巫少峰拟为本人提供借款外,不存在弘信电子及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

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

4.本次发行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

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

5.本人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

6.本次发行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行为。”

(五)是否存在将其持有的股票质押后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或计划

本次发行对象李强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排除通过质押部分已持有股份取得贷款支付部分认购资金的可能。同时,李强不存在拟以本次发行的股份质押融资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强将视自身还款需求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需求情况,按届时股票质押政策,在符合政策及合规要求下,妥善安排股票质押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7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李强

签订时间:2024年11月7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发行数量、限售期

1、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认购价格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4.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3、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8841005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乙方拟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

1-1-7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4、限售期

乙方承诺,本次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乙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乙方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获得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发行由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按照本合同成立后不时更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机构和/或其他形式)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本协议所述的协议生效条件外,本协议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条款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

1-1-7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违约,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下简称“纠正期限”)纠正其违约行为;如纠正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

(1)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或(2)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3、本违约责任条款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证券的价格、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8841005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1-1-7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4.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六)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

1-1-7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8841005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除外)为发行人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年8月27日,距离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不少于18个月,符合上述规定。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李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发行方案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李强先生直接持有353430股股份,并通过其控

1-1-7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制的弘信创业间接控制84185311股股份,合计控制84538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李强先生全额认购。发行结束后,李强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上升,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

1、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呈报批准程序。

1-1-7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是匹配公司业务拓展节奏的核心支撑

公司 FPC 主业深耕多年且 AI 算力业务布局进入关键扩张期,2024 年以来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催生持续性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带来的资金压力,确保主业升级与新增长极培育的资金供给及时到位,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节奏、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必要融资选择。

2、本次发行是改善公司高负债现状的优选路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75%、72.81%、78.70%和

79.55%,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偿债压力相对较大。相较于新增债务融资进一步

推高负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直接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有效降低公司运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使得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是保障公司财务稳健性的必要手段。

3、本次发行是夯实控制权稳定的关键举措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全额认购,在实现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等融资目标的同时,可直接提升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从股权结构层面夯实控制权稳定性。实际控制人以全额认购方式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能有效传递积极信号,增强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与

1-1-7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信心,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筑牢治理基础,是契合公司战略发展与治理需求的关键举措。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认购,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可行性。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规范和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实施持续有效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公司的可自由支配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运资金需求、有息负债情况、拟

投资项目、现金分红支出等因素,在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下,经测算,预测公司2025-2027年度的总体资金需求缺口为12812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类别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货币资金余额 A 50040.58

可自由支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B -

配资金 受限货币资金 C 21979.84

前募未使用资金 D -

1-1-7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类别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2025 年 9 月末可自由支配资金 E=A+B-C-D 28060.74

未来期间未来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F 70038.74新增资金净额

最低现金保有量 G 20699.99

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 H 2584.68

未来期间 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I 202938.85

资金需求 已明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J -

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资金需求 K -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合计 L=G+H+I+J+K 226223.53

总体资金缺口 M=L-E-F 128124.05

1、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28060.74万元。其中,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50040.58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0元,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21979.84万元,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为0元。

2、未来期间新增资金

(1)营业收入预测

公司2021-2023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4.22%,2024年公司抓住算力产业爆发式增长的战略机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营业收入达到阶段性高点。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外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趋势的变动情况,基于谨慎预测的考虑,假设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保持在4.00%。

(2)未来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预测公司未来期间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未来期间预计营业收入合计乘以过往年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测算。2022-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63.05万元、

14277.77万元和20259.51万元,三年合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4600.33万元,占2022-2024年合计营业收入1214577.72万元的比例为3.67%,

作为未来三年现金流入净额的依据。

考虑到前述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预测、过往年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等情况,预计2025-202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1-1-7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为70038.7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预测营业收入611010.03635450.43660868.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3.67%

预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36.8123334.2824267.65

未来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70038.74

上述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5-202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假设均仅为测算资金缺口所需,不构成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或承诺。

3、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企业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根据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计算。货币资金周转次数(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周转期”)影响。公司净营业周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期,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到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流动资产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常表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现金周转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金额为20699.99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最低现金保有量 A=B/F 20699.99

2024 年度付现成本总额 B=C+D-E 532938.13

2024 年度营业成本 C 528518.37

2024 年度期间费用总额 1 D 37534.09

2024 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 E 33114.32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 F=360/G 25.75

现金周转期(天) G=H+I-J 13.98

1-1-8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存货周转期(天)3 H 57.14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4 I 112.18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5 J 155.34

注1: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

注2:当期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3:存货周转期=360*存货平均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注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预付账款平均账面余额+应收票据平均账面余额+应收款项融资平均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注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应付账款平均账面余额+预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应付票据平均账面余额+合同负债平均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4、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

参照上文对于2025-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的预计,随着营业收入规模逐年增长,公司预测付现成本将按照营业收入增长率4.00%进行增长。假设公司维持现行现金周转效率不变,则因付现成本的逐年增长,公司所需最低现金保有量也将按照4.00%的增长率上升,预计截至2027年公司需要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为

2584.6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最低现金保有量20699.9921527.9922389.1123284.68

预测增长率4.00%

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2584.68

5、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202938.85万元,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短期借款126311.0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591.3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713.1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7469.30

可转股债权投资款10853.96

合计202938.85

1-1-8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此外,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绿色算力与庆阳市人民政府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友好、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双方拟共同签署《燧弘庆阳绿色智能数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共建燧弘庆阳绿色智能数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总规划建设用地约500亩,总投资预计128亿元,拟分期阶段性建设。因上述项目暂未明确具体投资安排,因此暂不纳入未来期间资金需求计算。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的货币资金持有及未来使用情况、净利润及现金流状况等,公司未来三年总体资金缺口为128124.05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有效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改善,公司的偿债压力和债务负担将有所降低,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

四、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一)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和背光模组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包括算力设备销售、算力资源服务和算力技术服务的算力相关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前述业务所处行业分别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8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3982电子电路制造”行业。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屏元器件制造及生产专用设备”和“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等智能化基础设施”行业,均为鼓励类行业,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新增过剩产能或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的情形,亦不存在境外投资的情形,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强资本实力,满足未来研发创新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第一款的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公司本次发行为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报批事项,无需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1-1-8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资金到位后,能够补充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控制权稳定,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备可行性。

1-1-8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实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更,公司目前没有业务及资产的重大整合计划。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李强先生直接持有353430股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弘信创业间接控制84185311股股份,合计控制84538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李强先生全额认购。发行结束后,李强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上升,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与李强先生及其控制的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强先生及其控制的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公司新增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前,李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强先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强先生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1-1-8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一)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

5700000张,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700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6000000.00元,其中1230000.00元前期已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5652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81182.2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2218817.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84 号)。

(二)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097号文《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100万元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8564102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21344339股(含213443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5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80999994.5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0736121.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63873.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1日全部到位。上

1-1-8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361Z0053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一)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初始存放2023年12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金额31日余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12968010010102851956523.00-已销户

门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15585756760083--已销户

门分行营业部

中国进口银行厦门分行2210000100000228319--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592900024510603--已销户

门翔安支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2210000100000231113--已销户

合计56523.0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01.12万元,系收回前期先行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123.00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78.12万元。

(二)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31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

12942010010031236517200.000.01

滨支行

合计17200.000.01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73.61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1-8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221.8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965.9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12853.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347.36

2021年:35684.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73%

2022年:6731.84

2023年:1696.09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实际投资金募集后承使用状态日期募集前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额与募集后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或截止日项目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承诺投资金金额完工程度)额的差额荆门弘信柔性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电子智能制造

129590.4629590.4627968.7829590.4629590.4627968.78-1621.682021年11月

产业园一期工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程项目江西弘信柔性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电子科技有限

29863.499863.498276.269863.499863.498276.26-1587.232021年12月

公司软硬结合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板建设项目

3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16767.9316767.9316796.0916767.9316767.9316796.0928.16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3924.83不适用不适用3924.833924.83不适用

合计56221.8856221.8856965.9656221.8856221.8856965.96744.08

注:实际投资金额合计56965.96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744.08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收益。

1-1-8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26.3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040.3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9.24

2022年:1701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17%

2023年:29.2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实际投资金定可使用状募集前承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额与募集后态日期(或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诺投资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承诺投资金截止日项目金额额的差额完工程度)向巫少峰等发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及支付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并募集配套资

19251.399251.399236.089251.399251.399236.08-15.31不适用

金暨关联交易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中支付本项目中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对价偿还上市公司偿还上市公司

27775.007775.007775.007775.007775.007775.00-不适用

银行贷款项目银行贷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29.24不适用不适用29.2429.24不适用

合计17026.3917026.3917040.3217026.3917026.3917040.3213.93

注:实际投资金额合计17040.32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3.93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1-8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23号A-14栋”变更至“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风西路4号弘信移动互联创业园2

号楼第2层、第3层”。

变更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产能扩充及厂房规划调整,原有规划场地已难以满足公司建设募投项目的需求,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区域进行重新规划。监事会因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全体监事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72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二期项目”。

变更原因主要是由于 FPC 产能及其建设资金需求下降,同时软硬结合板产能扩充需求急切,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72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二期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97%。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

1-1-9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原因主要是相关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80.82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0%。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二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该项目的原因系国内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变化。该项目终止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03.37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占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88%。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2、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原因主要是相关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24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9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77%。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该项目的原因系国内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变化。该项目终止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82.11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占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3、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将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29.2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16%。因前述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履行董事会审批。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情况参见“第六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之“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之“(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1-9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2.2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

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3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

5.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增加后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

1-1-9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

2、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结余0.01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季末结息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1-1-9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注截止日是否达到项目累计产承诺效益1序号项目名称能利用率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注

170.74%7632.71不适用2-1742.42-12288.26-14030.68否

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注3注4注5

238.48%2085.25-6588.48-7068.77-9961.74-23618.99否

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

3偿还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系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净利润。

注2:公司的产品主要运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行业,受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下滑影响,未能达成预计效益。

注3: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和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属于同一公司产线,故产能利用率一致。

注4: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和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属于同一公司产线,实现效益计算方法为按该项目投入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进行分摊。

注5: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因订单转移及新客户导入速度均低于预期,产能利用率不足致使大额投资产生的固定成本及人工成本分配至产品后,单位成本较高,未能达成预计效益。

2、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注截止日是否达到承诺效益1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及注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不适用216400.004358.003533.192746.7710637.96不适用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1-1-9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注1截止日是否达到承诺效益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项目中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

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承诺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业绩承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之“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注2:华扬电子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1-1-9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2、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预计的达产年均效益分别为7632.71万元和2085.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的效益分别为-14030.68万元和-23618.99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经济环境及消费电子市场下行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价格下行,公司呈现亏损状态,导致累计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五、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7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扬电子100%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6月17日,华扬电子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7628396450D 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交易对方巫少峰、朱小燕

等4位股东持有的华扬电子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现公司持有华扬电子

1-1-9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00%股权,华扬电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2021年至2024年,华扬电子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2023年12月2022年12月2021年12月

项目

31日31日31日31日

资产总额29267.5624748.4322614.4625676.44

负债总额8622.587129.007792.1414503.51归属母公司所有

20644.9817619.4314822.3211172.93

者权益合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2021年至2024年,华扬电子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29094.5625480.6925851.9834651.42

净利润2994.142796.283649.404332.05

(四)业绩承诺完成及补偿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颜永洪。

1、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即“业绩承诺期”)为四年,即2021年度、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华扬电子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以下简称“累积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64亿元(2024年为业绩承诺顺延期,承诺净利润为原约定2021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23亿元的平均值,即4100万元)。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8-139号),华扬电子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1-1-9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业绩承诺金累计业绩实业绩承诺完年度归母净利润差额额(累计)现金额成进度

2021年度4358.004358.0026.57%

2022年度3533.197891.1948.12%

16400.002946.03

2023年度2746.7710637.9664.87%

2024年度2816.0113453.9782.04%

注:上表所列示“归母净利润”为2021年度至2024年度华扬电子经审计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未实现承诺业绩的主要原因

华扬电子主要产品包括背光 FPC 和天线 FPC,其中背光 FPC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和屏幕背光等,天线 FPC 主要应用于手机天线、无线充电等。

业绩承诺期内,华扬电子未实现承诺业绩主要系手机天线 FPC 销售价格持续走低,以及相关业务订单金额逐年下滑所致,从而对华扬电子整体的净利润造成影响。根据 IDC 数据,2022-2023 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手机厂商为了降本增效,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采购价格,华扬电子手机天线订单销售价格持续下滑,同时其他手机天线厂家不断以更低的价格承接订单,上述情况使得华扬电子手机天线订单逐步减少。2024 年,智能手机出货量虽有好转,但天线 FPC价格并未出现明显回升。

4、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条款,因华扬电子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须分别对公司进行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方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总价格=(16400.00万元-13453.97万元)÷16400.00万元×39000.00万元=7005.79万元。

发生业绩补偿时,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所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各业绩承诺方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股承诺方持股数需补偿金额需补偿股份数现金补偿金额

巫少峰113090302452.032031505-

1-1-9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承诺方持股数需补偿金额需补偿股份数现金补偿金额

朱小燕96934542101.741741290-

颜永洪22990881050.87870645-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

14913001401.161160860-(有限合伙)

合计247928727005.795804300-综上,公司拟以1元价格回购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5804300股,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数量足以支付全部补偿金额,无需进行现金补偿。总计补偿金额为7005.79万元。

上述业绩补偿方案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内容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变相置换募集资金公司在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变相置换募集资金1897.75万元(其中重复置换4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项目承诺投资项目金额处理程序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897.75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审议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工程造价和设备采购价高于实际价格

公司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存在部分工程及设备合同签订价格高于工程实际造价和设备采购价的情形,导致共有1524.34万元募集资金未履行法定程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1-1-10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募集项目承诺投资项目金额处理程序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341.40

技改及扩产项目经第四届董事会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第十二次会议审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852.67

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议将永久性补充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流动资金

330.27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

合计1524.34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款项转回。前述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

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并审议通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综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已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规范且尚未纠正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7日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8-407号),其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10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通过上述程序,以及最终取得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审批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并影响到公司股票的价格。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票质押和认购资金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李强直接持有弘信电子353430股股票,并通过其控制的弘信创业间接控制84185311股股份,合计控制84538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李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弘信创业拟以股票质押融资向李强提供借款。假设按本次发行上限,以截至2025年11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29.59元/股和质押率40%测算,弘信创业需质押2872.59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李强实际控制股份数量的比例为22.66%,弘信创业累计质押股票占本次发行后李强实际控制股份数量的比例为38.00%。若未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或股票质押融资不

1-1-10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预期,可能导致股票质押和认购资金短缺风险,从而影响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和控制权的稳定性,进而可能会导致本次发行面临迟滞或不能最终实施完成。

二、市场与业务经营风险

(一)业务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9238.41万元、347829.67万元、587509.64万元和554980.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765.64万元、

-43552.37万元、5681.57万元和9051.48万元,报告期前两年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低迷所致。自 2023年起,公司积极布局 AI 算力及相关新兴业务,随着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公司于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依赖消费电子及 AI 算力相关市场,下游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调控、技术升级及消费者换机节奏影响较大。若未来智能终端产品更新不及预期、消费电子市场整体需求低于预期,或 AI 算力及相关业务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收入增速放缓及盈利能力下降。

同时,行业竞争激烈,如公司无法持续保持技术及产品优势,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新增算力业务在初期阶段仍面临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及客户培育等不确定性因素,若相关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对整体盈利水平和现金流状况造成一定压力。

(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随着 AI 手机等 AI 消费硬件产品的推出以及行业去库存逐步完成,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呈现一定复苏迹象,但受国内外宏观环境愈发复杂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下游市场需求未来能否持续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柔性电路板业务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同时,公司算力业务虽呈现蓬勃发展趋势,但受行业竞争及大模型、互联网等终端客户需求情况影响较大。如未来市场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公司 AI 算力业务发展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三)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5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55.50亿元,同比上升24.75%;归属于上

1-1-10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51.48万元,同比上升65.47%。公司2025年1-9月业绩好转,一方面系受益于工厂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及出货价格回归,公司 FPC业务毛利逐步改善,FPC 板块业绩有所回升;另一方面系公司算力业务持续放量,已成为公司业绩的重要支柱及增长点。若公司未来算力业务发展节奏放缓,或FPC 产品毛利受下游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将面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风险

FPC 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全球充分竞争行业。在全球经济增长依然面临下行压力背景下,行业内企业可能通过压低价格等手段加剧市场竞争,公司盈利能力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降低的风险。

近几年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众多企业纷纷加入人工智能行业的竞争行列,AI 算力领域的从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因此,公司未来若不能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升竞争力并保持

自身优势,将可能会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市场占有率降低的风险。

(五)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化进程不及预期的风险

因技术革新带来产业格局变化,公司 FPC 及 AI 算力业务存在新技术和新产品市场化进程不及预期的风险。一旦出现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的情形,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

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含挠性覆铜板、覆盖膜、元器件、屏蔽膜、胶纸、化学品,以及在算力服务器制造中的算力卡、机头等。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质量优劣以及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稳定性、产品质量控制与盈利能力都至关重要。

若未来公司关键原材料因全球供需结构变化,出现供应紧张局面,或其价格、质量出现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相关的盈利能力、生产稳定性和产品品质,对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05%、

1-1-10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58.32%、51.96%和34.76%,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未来公司与下游主要

客户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或因市场环境影响、宏观经济波动以及自身产品等原因导致主要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八)算力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算力产业作为国家数字经济战略及新基建的核心领域,其发展与产业政策导向紧密相关。若未来我国在算力产业规划、算力设施布局规划、数据中心能效标准、关键芯片进出口管制或低碳监管等方面出台更严格的限制性政策,可能导致下游客户投资节奏放缓、技术路线变更或成本结构上升。公司将面临市场需求波动、供应链重构及经营成本增加等多重压力,进而对业务增速、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算力及相关业务所需的核心设备和 GPU 芯片主要通过境内供应商采购,但 GPU 芯片仍对部分上游品牌存在依赖。受境外高性能芯片出口管制政策影响,国内供应商可能在成本、交付和供货可得性方面受到一定波动,从而对算力及相关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相关供应链及政策风险。

(九)算力固定资产投资及自有算力运营风险

公司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投入算力服务器等固定资产以构建自有算力集群,可能导致资本开支增加、资产折旧压力加大及流动性承压。公司依据自有资金规模、下游需求情况机动调整自有算力规模。但若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算力技术路线迭代或能效标准升级,公司已部署的服务器可能面临利用率不足、加速贬值,甚至提前淘汰的风险。同时,自有算力运营涉及数据中心租赁成本波动、电力供应稳定性、散热效率瓶颈及运维人力成本上升等挑战,若未能通过精细化运营实现预期上架率与服务溢价,将直接影响公司项目回报周期与资产收益率。此外,算力资源调度能力不足或市场拓展滞后,亦可能导致固定资产闲置,进而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十)算力业务订单不足风险

公司自2023年布局算力业务以来,算力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算力业务

1-1-10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增长依赖包括 AI 企业、互联网巨头等下游客户的算力扩容需求,若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导致该等企业 IT 预算及算力投资收缩、算力行业投资周期下行,可能引发公司算力业务订单延迟交付或削减,尤其是大客户单笔重大订单的变动将对公司短期营收产生冲击。同时,算力市场竞争加剧可能迫使公司降低售价以获取订单及维持份额,进一步压缩公司利润空间。此外,若公司市场拓展及新客户获取不及预期亦将对公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十一)产能闲置风险当前,印制电路板及背光模组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产品多通过客户认证及竞标方式获取订单,整体呈“买方市场”特征。算力市场受人工智能、大模型及云计算等应用驱动,需求持续增长,但市场竞争同样激烈,客户订单节奏具有阶段性。若未来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恢复不及预期、算力市场需求释放节奏放缓、公司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可能下降,对公司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环保风险

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废,对环保的要求较高。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已投入大量人力、资金用于建设环保设施、制定环保相关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净化处理,以确保生产活动符合环保标准。但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如果政府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提高环保标准,公司可能需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升级环保设施、优化生产工艺以降低污染物排放,这将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十三)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印制电路板业务开展,产品包括 FPC、软硬结合板等,主要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场景,包括屏幕显示、电池连接、摄像头模组等消费电子产品重要组成部位,受消费电子行业整体需求下滑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未能达成预计效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直接用于项目建设,影响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不利因素不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产生直接

1-1-10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不利影响。但若未来消费电子行业复苏进度不及预期或前次募投项目盈利能力恢复缓慢,仍可能对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0%、2.39%、10.04%和11.72%,毛利率有所波动。2023年,由于公司印制电路板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但毛利率下降等原因,公司综合毛利率相较2022年有所下降。2024年,由于公司印制电路板业务当期加强了精细化管理和降本增效力度,使得各产品线毛利率均实现提升,以及毛利率较高的算力及相关业务收入占比提升,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3年有所上升。2025年1-9月,公司印制电路板业务毛利率大幅提升,带动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4年实现上升。

公司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供应波动、行业技术发

展、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下游客户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或者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生产成本,则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40242.6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12.06%,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主要系收购子公司厦门燧弘、瑞浒科技、华扬电子和安联通支付的对价超过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形成,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对商誉及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明显低于预期,或者未来整合效果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则在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商誉将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21亿元、14.08亿元、18.89亿元和25.52亿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49%、24.78%、28.60%和33.59%,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呈现增长态势。未来随着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仍将维持在较大的规模,甚至存在进一步增长的可能性。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甚

1-1-10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至无法回收,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将增加,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及厂房资产主要用于印制电路板、背光模组、算力及相关业务,资产运行总体正常。随着行业技术迭代加快及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下游需求波动较大、公司产品结构调整不及预期或算力及其他业务盈利能力未

能如期提升,公司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可能低于账面价值,从而需进一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能对公司当期利润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454.75万元、85248.59万元、

72120.03万元和85528.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2%、15.00%、

10.92%和11.26%。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存货逐年增加。若未来宏观

经济形势、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产品竞争加剧,发行人相关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速度下降,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进而导致大额存货减值风险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偿债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9.55%,处于较高水平;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202938.85万元,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外部宏观政策以及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经营状况发生波动而无法及时偿付相关债务,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偿债和流动性风险,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税务、环保、安全等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公司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已及时完成罚款缴纳及相关整改,所受的处罚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1-1-10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违法行为,也不会对本次证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处罚情形或已不存在其他可预见的会导致处罚的潜在风险。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仍存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未必能够让发行人规避所有未能识别或者不可预测的风险。此外,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取决于实际执行能力。由于发行人业务范围较广、规模较大、分支机构众多,若发行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不力、职务舞弊或违法违规等情形,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或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0.00万元、

8.20万元、10156.97万元和65.3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

0.00%、1.73%和0.01%,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为

0.00万元、6629.19万元、9840.88万元和27.54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

例分别为0.00%、1.95%、1.86%和0.01%,关联交易占比较小。未来,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仍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内部控制有效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10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李强李震陈素真刘大升居琰徐小兰何为陈守德吴沂全体非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周江波王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1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12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守德徐小兰吴沂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3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机构负责人):

李强

实际控制人:

李强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4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王梓旭

保荐代表人:

蔡敏高旭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115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马骁

保荐人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116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桑健温定雄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17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

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弋守川程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18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如下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管控费用成本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4、严格执行和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

1-1-119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现股东价值,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充分保证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本人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

他要求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1-120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1、不以无偿或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积极促使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

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1-121弘信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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