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证券简称:延江股份公告编号:2026-04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
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号5
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26年4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年4月23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70003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5269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4734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14458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14458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陈威、姚雅靖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27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反对6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82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8%;反对6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0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9%;反对9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6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88%;反对9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3、《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0%;反对9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3%;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60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3%;反对9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4、《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89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9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5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7%;反对9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2%;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0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99.9414%;反对9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5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9%;反对9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0%;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6、《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3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5%;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7、《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3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反对6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0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6%;反对6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3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5%;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9、《关于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3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5%;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1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3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反对6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0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6%;反对6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2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3%;反对6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84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5%;反对6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12、《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6993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88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2%;反对6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1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3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反对6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0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6%;反对61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14、《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27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0%;反对7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弃权
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8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3%;反对7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6%;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1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6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
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6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0%;反对6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0%;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
1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935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2%;反对5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4390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2%;反对5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2%;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陈威律师、姚雅靖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