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JIANGQIHE、QIANGYUAN、孙行宇、吴继勇、
朱思哲、陈勤、杨登、唐晓煜、胡天瑜、宁波源路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润禾控股有限公司、宁
波微科控股有限公司、蓉创(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英华
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量子聚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君马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励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北仑
永辉模具有限公司、宁波源星雄控股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云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沃赋睿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森股权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嘉创昊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
波蓝郡至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森泽并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2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宁波甬强科技有限公司98.5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
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之JIANGQI HE(贺江奇)及其控制的宁波源路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JIANGQI HE(贺江奇)及其控制的宁波源路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厦门延盛实业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继华,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经批准了本次交易方案,并严格执行关联
交易回避表决相关制度,且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本次交易方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应履行的必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尚待股东会审议。
特此说明。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