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证券简称:中孚信息公告编号:2026-028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1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879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
地 A栋 42层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东晓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6人,代表股份
96346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94653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1693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3%。(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6105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反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50%;反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610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2%;反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3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82%;反对215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7%;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608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5%;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04%;反对25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0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609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8%;反对22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72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62%;反对225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5%;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3%。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9610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7%;反对21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6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450%;反对21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48%;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6103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7%;反对215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0%;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2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34%;反对215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3%;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64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75%;反对23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3%;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4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75%;反对23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3%;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关联股东魏东晓、陈志江、孙强、刘海卫、张丽、李兴国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9611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6%;反对204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93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81%;反对204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16%;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3%。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6088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反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6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79%;反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76%;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6%。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6088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3%;反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66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79%;反对20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76%;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6069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8%;反对226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8%;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4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64%;反对226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1%;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6%。
1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选举魏东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9573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508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7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魏东晓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02选举孙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95727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05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孙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选举盛梅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95729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0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盛梅琴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刘灿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95727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05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灿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蔡卫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9572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0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7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蔡卫忠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路天骏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