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证券简称:中孚信息公告编号:2025-044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除董事魏东晓、孙强外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7月8日,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下午 14:30 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879 号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基地 A 栋
42层会议中心召开,同时以远程视频会议形式设立分会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33586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968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1617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刘海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东晓先生、董事孙强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议案》
同意33387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8%;反对149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3%;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19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434%;反对149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70%;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5%。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3374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2%;反对162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9%;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05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11%;反对162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93%;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同意33087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6%;反对439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0%;弃权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8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767%;反对439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16%;弃权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1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3080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6%;反对45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8%;弃权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192%;反对45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50%;弃权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5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3305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2%;反对436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9%;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82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448%;反对436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4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05%。
5.0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同意33070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4%;反对412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3%;弃权1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1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133%;反对412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61%;弃权1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06%。
5.0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3307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98%;反对415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7%;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246%;反对415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07%;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7%。
5.0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33084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50%;反对408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9%;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5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554%;反对408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99%;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
5.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3308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9%;反对406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0%;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7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791%;反对406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63%;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
5.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3307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2%;反对410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3%;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28%;反对410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825%;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7%。
5.0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同意33076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2%;反对410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3%;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7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28%;反对410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825%;弃权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7%。
5.08《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同意33078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80%;反对414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0%;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09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018%;反对414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36%;弃权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
5.0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后)
同意33337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8%;反对1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2%;弃权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6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088%;反对15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2%;弃权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20%。
5.10《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同意33080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6%;
反对41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9%;弃权
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8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1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192%;反对41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948%;弃权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烁、李娜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