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6-058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股份回购项目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资金的 90%;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具体权利与义务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