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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661证券简称:圣邦股份公告编号:2025-110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 D座 1106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勤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56713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67312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8894002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85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58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692487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52638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03984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17%。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256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0%;反对257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

弃权5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381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62%;反对

257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5%;弃权

53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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