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证券简称:圣邦股份公告编号:2026-053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1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594286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0.38%;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44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603484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9%;上述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
计为2594286份,预留授予的44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603484份,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66.00元/份(调整前)4、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数占授予股票期权总姓名职务公告时公司总量(万份)数的比例股本的比例
张绚财务总监8.000.77%0.02%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18.0079.23%1.75%
务)骨干(1111人)
预留206.5020.00%0.44%
合计1032.50100.00%2.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
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
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第一个行权期22%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第二个行权期24%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26%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第四个行权期28%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6、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营业收入累计值(B)进行考核,根据下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年度营业收入值(A)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收 值(B)行权期核年度入值或营业收入累计值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32023年营业收入值25.0022.5025.0022.50
行权期
2024年营业收入值或
第二个
2024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30.0026.5055.0049.00
行权期入累计值
2025年营业收入值或
第三个
20252023-2025年三年营业收36.0031.3091.0080.30
行权期入累计值
2026年营业收入值或
第四个
20262023-2026年四年营业收41.0035.30132.00115.60
行权期入累计值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100%
年度营业收入值(A) An≦A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9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1104名激励对象授予825.9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0元/份。
6、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4年5月8日办理完成。
7、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4年6月24日办理完成。
8、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468名激励对象授予206.4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8.00元/份。
10、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4年12月26日办理完成。
11、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5年5月13日办理完成。
12、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行权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5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
14、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5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
15、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6年4月14日办理完成。
16、2026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十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
象的要求,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04100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259200份调整为815510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1104人调整为1090人。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12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07270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4年6月19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过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6.00元/股调整为65.90元/股。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五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24700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155100份调整为813040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1090人调整为1085人。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三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63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十六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860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86653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351691份调整为6265038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1085人调整为1069人。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二十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
对象的要求,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78234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265038份调整为6186804份,首次授予人数由1069人调整为1048人。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5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5308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5年6月20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5.90元/股调整为50.5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8.00元/股调整为44.46元/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含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及等待期不可行权数量)由6396481份调整为8315425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64800份调整为2684240份。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七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2651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三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87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34523份股票期权。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42845份调整为8008322份,首次授予人数由1048人调整为1041人。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十三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65605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十六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两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94188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550823份调整为5485218份,首次授予人数由1041人调整为1028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08093份调整为2013905份,预留授予人数由468人调整为452人。
2026年4月20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6747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年5月8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0.54元/股调整为50.3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4.46元/股调整
为44.26元/股。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十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三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96139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九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两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8月
28日届满,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当期已到期但未行权合计53622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当期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485218份调整为5389079份,首次授予人数由1028人调整为1014人;预
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13905份调整为
1961713份,预留授予人数由452人调整为443人。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26%。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3日,第三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9月12日届满。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24%。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29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8月28日届满。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1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5年营业收入值
(A)的目标值(Am)为 36.00亿元,触发值(An)
为31.30亿元,或者2023-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
3 值(B)的目标值(Bm)为 91.00亿元,触发值(Bn) 38.98 亿元,公司层面行
为80.30亿元。权比例为1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如下: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或 B≧Bm时,X=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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