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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661证券简称:圣邦股份公告编号:2025-10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董事林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董事林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484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0%),现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0日-2026年2月9日)。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887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任职情况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林董事315484975.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减持原因股份来源

姓名数量(股)股本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超过不超过

林林78871251.28%偿还债务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而增加的相应股份2、减持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11月10日-2026年2月9日)。

以下时间不可实施减持: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减持价格区间

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5、林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根据《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林林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圣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圣邦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且如果预计本公司/本企业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圣邦股份届时股份总数的

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圣邦股份 A股上市发行价(若圣邦股份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其他

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本企业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公司的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经持有的持股实体的股权/权益,也不由持股实体回购该部分股权/权益。”“锁定期满后,在本人在圣邦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持股实体股权/权益总数

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持股实体的股权/权益。

本人如在圣邦股份 A股上市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如在圣邦股份 A股上市

起第7至12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林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将督促林林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公司也将严格督促林林先生遵照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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