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科锐国际: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对照表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对照表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的《关联交易制度》予以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修改前修改后

第八条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

联交易事项时,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十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第十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

则: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

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责任,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价、有偿的原则;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股票上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修改前修改后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的价格或者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者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者

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三)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三)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

的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

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

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六)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六)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联交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

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董事、监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占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被关联人占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当每季度查阅一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

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半年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修改前修改后

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相应措施。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七条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应

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三)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

会决议公告文稿(如适用);

(四)交易涉及的政府批文(如有);

(五)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条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第二十八条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保荐机构发

事、保荐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本情况;修改前修改后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

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

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他特定事项;

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者市场价格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者市场价格

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益转移方向;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

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行期限等;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

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必要时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必要时请咨询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支请咨询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款项的来源或者获得款项的用途等;付款项的来源或者获得款项的用途等;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九)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注:《关联交易制度》其他条款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