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2证券简称:科锐国际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方式:2026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 5F)。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80639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7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336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17303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22742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439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7303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与网络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8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0%;
反对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7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6%;反对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5%;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许胡琪、曹琳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