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蓝软件”或“上市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科蓝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67号)核准,科蓝软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94.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4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984650.9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85615349.07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9月
5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614号”《验资报告》。上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1月26日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额投入金额数字银行服务平台
133922.094764.6114.05%
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14639.4414639.44100.00%
合计48561.5319404.0539.96%截至2025年11月26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820.33万元(含利息等),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基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上市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并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市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4、上市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5、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上市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缓解上市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科蓝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东阁张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