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8号)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4377682.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4377682.00元。截至2022年11月16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4377682股,每股发行价格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12元,扣除本次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884905.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115092.4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437768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5737410.46元。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划转的实际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8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
转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92199998.12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6日将人民币210000000.00元缴存于公司
的招商银行宜兴支行510902483310310账户内,于2022年11月16日将人民币82199998.12元缴存于公司的华夏银行宜兴支行12560000000333787账户内同时公司将被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人民币441509.43元从自有资金账户汇入华夏银行宜兴支行12560000000333787账户内上述账户为公司指定的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3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29264.15减: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 污泥
21000.00喷雾干化焚烧项目)
减: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注】8264.15
加:截止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49
减:补充流动资金2.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40
【注】公司将8264.15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由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剩余的发行费用2526415.10元(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4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账户余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型备注金额额鹏鹞环保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2023年11
510902483310310活期存款21000.00不适用
有限公司限公司无锡分行月销户鹏鹞环保股份华夏银行股份有
12560000000333787活期存款8264.150.40
有限公司限公司无锡分行吉林省鹏鹞生招商银行股份有2023年11物科技有限公610902683010802活期存款-不适用限公司无锡分行月销户司
合计29264.150.4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鹏鹞”)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了募集
4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鹏鹞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
别于上述银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5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264.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64.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是否已变更项目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诺投资总额资总额累计投入资进度(3)定可使用状
金投向(含部分变更)入金额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注1(1)金额(2)=(2)/(1)态日期化承诺投资项目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否21000.0021000.00-21000.00100.00%2023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
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
否8264.158264.15-8264.1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行贷款
合计29264.1529264.15-29264.15----------超募资金投向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6(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 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累计2.09万元转入一般户,并于2023年11月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剩余募集资金0.40万元均为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0.4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不适用况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说明书的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73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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