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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编号:2026-02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0)。

3、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4、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6256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296071

股后的728960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448013.05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95-0.05=2.90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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