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编码:2026-02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2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10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29.6071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64人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90元/股
6、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0)。
3、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4、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说明
1、授予日:2026年5月28日
2、授予数量:2729.6071万股
3、授予人数:164人
4、授予价格:2.9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公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告时公司股本总(万股)的比例额的比例
1蒋永军董事、副总经理60.002.20%0.08%
2吴艳红副总经理50.001.83%0.07%
3夏淑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0.001.47%0.05%
4吕倩倩财务总监40.001.47%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
1602539.607193.04%3.36%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人)
合计(164人)2729.6071100.00%3.6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A) 率(B)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触发值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Bn)以公司2025年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营业收入为基
第一个 2026 数,2026年净 Am*70% 数,2026年营 Bm*70%解除限售期利润增长率不业收入增长率
低于10%不低于10%以公司2025年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净数,2027年营
第二个 2027 利润和 2026年 Am*70% 业收入和 2026 Bm*70%解除限售期超额完成净利年超额完成营润部分的合计业收入部分的值增长率不低合计值增长率
于15%不低于15%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
A An≤A<Am X1=A/Am率( )
A<An X1=0
B≥Bm X2=1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 Bn≤B<Bm X2= B/Bm
长率(B) B<Bn X2=0
X=MAX(X1X2)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X 即,当出现 A≥Am或 B≥Bm时,X=1;当出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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