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对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另外,公司于2025年
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一)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审计预备会、初步审计沟通会议、审计总结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进行充分沟通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整体审计工作质量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治理需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制度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