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编号:2026-02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自查期间,共有2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核查对象确认及核查:
该21名核查对象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内部报告等阶段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