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证券简称:飞鹿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0日通
过OA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娄禛子女
士、独立董事刘崇先生、独立董事唐有根先生、独立董事朱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章健嘉先生主持,并在会前就临时召开董事会
进行了说明,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解除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解除协议》是经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光智能”)提出,公司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骁光智能自身情况发生的较大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根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