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证券简称:飞鹿股份公告编号:2026-02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范国栋总裁现任36.26
何晓锋高级副总裁离任5.86
刘雄鹰高级副总裁离任6.13
韩驭安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33.72
易佳丽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32.45
陈足意副总裁现任32.16
合计146.58
注:离任人员薪酬为其任期内薪酬;同时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其任期内获取的全部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实际情况、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以及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年初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目标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目标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奖金、半年度绩效奖金及年度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如有)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如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
保险等费用(如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