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证券简称:飞鹿股份公告编号:2025-11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1、为支持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光智能”)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
无担保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需要等。
2、2025年8月25日,骁光智能向公司出具了《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承诺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骁光智能系公司关联方,骁光智能本次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奕骁注册资本20000万元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13MAEQU8DY2D
设立时间2025-08-06
经营期限2025-08-06至2065-08-05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669弄7号19楼1906室-3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经营范围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骁光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得宵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得宵技术”)持有骁光智能
100%股权,为骁光智能的控股股东,杨奕骁持有得宵技术51%合伙份额并担任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得宵技术,杨奕骁为骁光智能的实际控制人。
(三)主营业务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骁光智能成立于2025年8月6日,未开展实际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立尚未满1年,其尚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数据。
(四)关联关系
2025年8月22日,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章卫国将其
持有的公司1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2%)转让给骁光智能。2025年8月25日,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2299669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骁光智能行使。
上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骁光智能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409669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1%,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骁光智能,实际控制人为杨奕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骁光智能系公司关联方。
(五)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核查,骁光智能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骁光智能拟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借款发放时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 20 个基点,定价依据充分公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25日,骁光智能向公司出具《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承诺函》,
主要内容如下:
为增强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骁光智能同意向上市公司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无担保借款,其中2500万元不晚于2025年10月10日支付,剩余款项出借时间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上述借款的利率为借款发放时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 20 个基点,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之后5个工作日止,或者至借款发放满24个月之日止(以两者中孰早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骁光智能借入资金,旨在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以支持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提供担保,系公司关联方骁光智能对公司的全力支持,能够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相比其他融资方式,本次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
3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骁光智能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专门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专门会议决议;
3、《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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