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证券简称:飞鹿股份公告编号:2025-13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何晓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持有公司股份955054股的股东何晓锋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即2025年12月10日)后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5005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何晓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29日,股东何晓锋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方式(元/股)(万股)例(%)
2025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
集中
10日至202510.1685.00540.39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取
何晓竞价年12月29日得的股份等锋大宗
--00.00交易
合计数-85.00540.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30日)股份性质名称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股数(万股)股数(万股)例(%)比例(%)合计持有股份95.50540.4410.50000.05
何晓锋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5.50540.4410.50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本公告表格中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为2025年12月30日的总股本数218945730股。
二、其他相关情况的说明1、股东何晓锋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
2、股东何晓锋先生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5年
12月29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股东何晓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何晓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