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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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1-2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3鉴证报告(续) XYZH/2025SZAA2B0576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SZAA2B0576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公司)于
2020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和2022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飞鹿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飞鹿股份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飞鹿股份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鹿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鉴证报告(续) XYZH/2025SZAA2B057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于2020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和2022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20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77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29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53.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ZA30208)。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户性初始存放金期末余账户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质额额长沙飞鹿高中国建设银行分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62793600000143活期户10582.660.00
有限责任公株洲四三0支司行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账户性初始存放金期末余账户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质额额交通银行股份注1
有限公司株洲432162888013000042449活期户2346.290.00芦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57040078801200000019活期户4271.050.00
公司株洲长江路支行注2
合计17200.000.00
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芦淞支行初始存放金额2346.29万元,其中
2000万元为募集资金净额,346.29万元为待支付发行费用。
注2: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三
0支行43050162793600000143账户于2022年4月26日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芦淞支行432162888013000042449账户于2022年4月26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长江路支行57040078801200000019账户于2022年4月27日注销。
(二)2022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4541832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99994.96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3593907.3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90608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湘建会验字(2022)0100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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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账户性初始存放金账户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质额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43050162793600000365活期户6000.000.00株洲四三0支行株洲飞鹿高中国农业银行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18119901040023084活期户1700.000.00股份有限公株洲分行司上海浦东发展注1
银行股份有限57010078801400001468活期户3040.000.00公司株洲分行注2
合计10740.000.00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初始存放金额3040.00万元,其中2890.61万元为募集资金净额,149.39万元为待支付发行费用。
注2: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三
0支行43050162793600000365账户于2024年9月12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株洲分行18119901040023084账户于2024年9月6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57010078801400001468账户于2024年9月4日注销。
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881.35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累计利息收入28.44万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0.4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99万元(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3.59万元),于2022年4月26日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全部销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853.7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881.3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881.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2020年:121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1年:14786.76
2022年:884.59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实际投资金额与可使用状态日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实际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实际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期/或截止日资金额资金额投资金额资金额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的差额项目完工程度高端装备用水性高端装备用水性
14271.054271.054275.724271.054271.054275.724.67100.00%
涂料新建项目涂料新建项目年产20000吨水年产20000吨水
212582.6612582.6612605.6312582.6612582.6612605.6322.97100.00%
性树脂新建项目性树脂新建项目
合计16853.7116853.7116881.3516853.7116853.7116881.3527.64
4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集后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853.7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881.35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多27.64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支出。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差异金额
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14039.9212582.6612605.6322.97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18083.434271.054275.724.67
合计32123.3516853.7116881.3527.64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1)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
受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募投项目的生产设备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无法如期完成供货,导致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周期均有所延长。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考虑后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的因素,基于严谨的判断,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和“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31日。并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提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年产
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和“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31日。
(2)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根据2020年底国家新颁布的有关危化品生产安全、环保方面的文件要求,设计单位对项目自控系统及电气系统设计方案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设计工作延长导致项目基建施工进度延期,部分设备及安装工作招标顺延,因此项目进度相比原计划稍有延后。同时,2021年以来湖南地区天气异常,雨天占比远超往年影响室外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为确保施工质量,部分工程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严谨的判断,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5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和“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并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提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和“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
(3)受局部爆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不确定。
2021年8月份,长株潭地区局部爆发公共卫生事件,项目参与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募投项目的推进速度有所延缓。进入秋冬季节以来,受湖南地区供电紧张影响,望城经济开发区对园区企业采取限电措施,募投项目生产用电还未正式开通,设备调试暂无法全面系统进行。公司募投项目从设备调试完成到全面达产产生经济效益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
费用的情况如下:
根据2020年7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32.61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20SZA30211 号《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132.61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根据2020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8月25日,共转出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于2020年12月
4日将转出的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中。
(2)根据2020年12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4月
14日,共转出8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于2021年
5月27日将转出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中。
(3)根据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6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转出2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于2021年11月
24日将转出的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中。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6.其他需说明事项无。
7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2022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43.31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累计利息收入7.12万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0.2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4.22万元,于2024年9月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全部销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590.6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543.3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543.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48.002022年:3082.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0.50%2023年:6117.27
2024年:1343.6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实际投资金额与可使用状态日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实际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实际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期/或截止日资金额资金额投资金额资金额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的差额项目完工程度高端特种密封胶高端特种密封胶
17700.002352.002304.707700.002352.002304.70-47.30100%
黏剂建设项目黏剂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补充公司流动资
22890.612890.612890.612890.612890.612890.610.00不适用
金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3-5348.005348.005348.005348.000.00不适用
金
合计10590.6110590.6110543.3110590.6110590.6110543.31-47.30
8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后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590.6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543.31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少47.30万元,主要为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用于后续支付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承诺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实际投资金额差异金额金高端特种密封胶黏
3257.462352.002304.70-47.30
剂建设项目
合计3257.462352.002304.70-47.30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需求,为公司快速打开高端特种胶类市场奠定产品品类优势,公司从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投资效益的角度出发,调整了拟投资生产的胶类产品种类,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胶类产品结构。鉴于上述调整,同时通过对生产工艺及技术的创新,公司增大了对原有建筑工程和生产设备的利旧使用,本募投项目的新增投资情况由9533.62万元调整为3257.46万元,因此公司将“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2352.00万元,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53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调整未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亦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根据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8.54万元。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湘建会专审字(2022)01072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9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95.4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根据2022年11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6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7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转出2000.00万元、2022年12月19日转出3000.00万元、2022年12月20日转出700.00万元、2023年1月12日转出1000.00万元,共使用6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6月7日将转出的67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中。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6.其他需说明事项无。
10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20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是否达到项目累计产承诺效益2025年计实现效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预计效益
能利用率1-6月益
1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14.37%11410.03-132.201204.12-588.73-220.75262.44否(注1)
2年产20000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7.51%1540.84建设期建设期-437.98-256.92-694.90否(注1)
注1:受到宏观经济影响下游客户需求萎缩、竞争加剧,导致订单不足、毛利率下降、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进而导致效益未达到相应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效益。
1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2022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承诺效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预计效目累计产能利2025年序号项目名称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效益益
用率1-6月
1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11.78%397.12建设期建设期-367.63-215.84-583.47否(注1)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注1:受到宏观经济影响下游客户需求萎缩、竞争加剧,导致订单不足、毛利率下降、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进而导致效益未达到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效益。
注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公司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缓解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使公司财务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12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资产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其他无。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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