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编号:2026-05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董事长边逸军先生、董事姚舜先生、钱红兵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江丰”)拟向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同创普润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设备,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42.93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交易有利于保障哈尔滨江丰日常生产经营,满足哈尔滨江丰业务拓展和产能扩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产评估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边逸军先生、姚舜先生、钱红兵先生、于泳群女士已回避表决。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获参与表决的董事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