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证券简称:沪宁股份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以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纰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