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证券简称:沪宁股份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
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事项姓名职务薪酬(含税)备注
邹家春董事长、总经理40.58
姚荣康董事、总工程师39.43
高月琴董事、财务总监35.68非独立
1董事薪邹雨雅董事38.71
酬
张杰董事34.26
2025年9月13日当选职工代
胡召华职工代表董事30.05表董事此金额为全年薪酬
孙晓鸣独立董事8.5独立董
2俞彬独立董事8.5
事薪酬
吴引引独立董事8.5高级管邹成蔚副总经理34.93
3理人员
陈真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0.07薪酬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标准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工作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5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和津贴均为含税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其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6年度薪酬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