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证券简称:大烨智能公告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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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经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故本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五、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