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08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3)”段所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3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该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最终结论,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同,上述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尊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判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强调事项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公司正在积极应对,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