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号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审议通过:
12025年3月17日
次会议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7、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5年4月24日
次会议8、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审议通过:
32025年8月11日
次会议1、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审议通过:
42025年8月27日
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审议通过:
52025年10月24日
二次会议1、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审议通过:
62025年10月29日
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72025年10月30日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的议案;
四次会议
2、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2.1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2025年11月7日
五次会议2.1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7关于修订《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18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1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1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2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3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2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26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2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28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29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2.30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31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发挥客观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通过现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加强公司各项工作的监管,推进公司经营能力的持续提升,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
(1)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进行了研究,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就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以及全资子公司签署《光船租赁合同》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与实施。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五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3)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两次会议,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
(四)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及时完成股东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二、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健康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修订动态,及时更新修订《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不断推动公司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地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与投资者沟通渠道,充分利用业绩说明
会、投资者交流会、调研、电话、邮箱、互动易等多样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为广大投资者解读公司经营相关数据和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