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证券简称:富满微公告编号:2025-02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及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政旦志远进行充分沟通,政旦志远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
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重,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玉梅,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沈重、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宇、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政旦志远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二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及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政旦志远、容诚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