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满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
通股(A股)股票 11732499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6.71 元。本公司
共募集资金899999998.29元,扣除发行费用9803521.23元,募集资金净额
890196477.06元。
截至2021年12月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信会师报字(2021)ZI105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7785.75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88.14万元;于
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7.6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892.38万元,本年度 5G 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639.24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3351.4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1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5年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完成了注销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2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滨海支行79190078801800002414-已注销[注1]
中信银行深圳坪山支行8110301013100601772-已注销[注2]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755928471310909-已注销
合计-
注 1:截至 2025年 9月 29日,5G 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并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以及“研发中心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并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3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以及“研发中心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并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2、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
截至 2025 年 9月 29日,5G 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5G 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并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4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会计师认为,富满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满微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富满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保荐人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5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9892.38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7785.75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调整后投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变项目(含承诺投资累计投入度(%)(3)=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部分改变)总额金额(2)(2)/(1)化承诺投资项目
1.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否50000.0050000.009839.7250774.19101.552025年9月30日-5645.13否否生产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项目否20000.0020000.0052.6617011.5685.06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20000.00200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0000.0090000.009892.3887785.75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合计90000.0090000.009892.3887785.7597.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截至目前,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已结项,但因产能爬坡、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未达预计效益。
(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不适用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不适用现金管理情况
1、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以及“研发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中心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并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2、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
7截至 2025年 9 月 29 日,5G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5G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5G 射频芯片、LED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并完成该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不适用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情况8(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花少军刘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