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
人为李尊农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合伙人(股东)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委员会就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和出具报告前的审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事项、问题以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不定期保持对审计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方面的关注,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