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对立信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53.7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经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