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及股权登记日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09:15—
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09:15—
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叶青女士主持。
1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5-025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下同)共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161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673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7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无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7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黄庆先生、张铭先生,监事王潇玮先生等通过远程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全部9项议案经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表决股份数审议
议案名称表决类型表决意见比例*编号(股)结论
同意7203390299.8229%
总表决反对1187000.1645%《公司2024年度弃权91000.0126%
1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6015973.8093%中小股东
反对11870024.3258%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同意7203390299.8229%
总表决反对1187000.1645%《公司2024年度弃权91000.0126%
2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6015973.8093%中小股东
反对11870024.3258%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2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5-025
议案表决股份数审议
议案名称表决类型表决意见比例*编号(股)结论
同意7203390299.8229%
总表决反对1187000.1645%《公司2024年年度弃权91000.0126%
3通过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6015973.8093%中小股东
反对11870024.3258%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同意7198630299.7569%
总表决反对1663000.2305%《公司2024年度弃权91000.0126%
4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1255964.0544%中小股东
反对16630034.0807%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同意7194804399.7039%
总表决反对2045590.2835%《公司2024年度弃权91000.0126%
5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7430056.2137%中小股东
反对20455941.9214%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同意7203390299.8229%
总表决反对1187000.1645%《公司2025年度弃权91000.0126%
6通过全面预算案》同意36015973.8093%中小股东
反对11870024.3258%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同意7198630299.7569%
公司关于修订总表决反对1663000.2305%
《公司章程》及弃权91000.0126%
7通过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意31255964.0544%中小股东
的议案反对16630034.0807%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同意7198630299.7569%
总表决反对1663000.2305%公司关于修订
弃权91000.0126%8《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同意31255964.0544%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股东
反对16630034.0807%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同意7203390299.8229%
总表决反对1187000.1645%公司关于修订
弃权91000.0126%9《公司董事会议事通过同意36015973.8093%规则》的议案中小股东
反对11870024.3258%总表决
弃权91001.8649%
注:
1.总表决和中小股东总表决的比例,分别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和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对应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2.议案7-9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3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5-025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和饶依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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