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国资监管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项公司治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主要修订情况详见下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8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
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的适应性修订,并规范部分条款的表述:
序号修订前条款(删除线为修订前内容)修订后条款(下划线为修订后内容)
1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完善公进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护投资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者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2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
《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范》《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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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修订前条款(删除线为修订前内容)修订后条款(下划线为修订后内容)计划》《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计工作底稿》《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则-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司章程》、公司有关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深圳证券交易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制定本制度。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
《公司章程》、公司有关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
审计部门(即内部审计机构,下同)依据审计部门(即内部审计机构,下同)和审国家有关法律、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指公司全资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的其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的其
3他公司,下同)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他公司,下同)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参股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财务信息、经济活动等事项,实施独立、动等的适当性、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客观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和效益性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活动。
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循有第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遵
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审计职业规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的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章制度以及内部审计职业与道德规范,并以务,忠于职守,客观勤勉,独立客观,公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忠于职平公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得滥用守,勤勉尽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
4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从事损洁、保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
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职守,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誉的活动。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负责被
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八条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审计部门,第四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选优
选优配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确保审计人配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确保审计人员数员数量能够充分履行审计职责。审计人员量能够充分履行审计职责,不得置于财务
5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
部审计工作及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公。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向公司党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向公司党
委、董事会负责的领导体制。内部审计工委、董事会负责的领导体制,内部审计工
6作由董事长分管,确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作由董事长分管。确因工作需要,公司董
事长可以委托一名公司领导协管内部审计事长可以委托一名公司领导协管内部审计工作,协管内部审计的公司领导不得同时工作。为确保审计独立性,协管内部审计分管被审计工作。的公司领导不得同时分管被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整合至第二条及第十五条)
7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
业务环节,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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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
投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8第二章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第二章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
第八条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审计部第六条公司审计部门和人员依照法律法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规、国家有关规定,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履行审计对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监督职责,对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并报员会报告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分支机告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所属企业或构、子公司以及任何个人的干涉。
9者个人的干涉。公司党委、董事会及其审公司党委、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应定期
计委员会应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董事会依法审议批准告;董事会依法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审计计
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增强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增强董事会运用内部董事会运用内部审计规范运营、管控风险审计规范运营、管控风险的能力。
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审第七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审
计、会计、工程、管理、经济、法律、计计、会计、工程、管理、经济、法律、计
10算机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职称或职算机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职称或职
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内部审计人员应业资格,以及相关工作经验。内部审计人具备审计、会计、工程、管理、经济、法员应具备审计、会计、工程、管理、经济、
律、计算机等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法律、计算机等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考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考核或解聘
11核或解聘应当在充分征询纪委书记、监事
应当在充分征询纪委书记等人员的意见
会主席、财务总监的意见后,由董事会决后,由董事会决定。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定。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为防范关键岗位人
第十二条为防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员的廉政风险,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年限
12风险,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年限较长的人
较长的人员,应当实行交流轮岗制度。
员,应当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第四条公司应确立对内部审计的统领和第八条公司应确立对内部审计的统领和
管控地位,支持审计部门统领开展内部审管控地位,支持审计部门统领开展内部审
13计的工作计划、人员调配和成果共享等工计的工作计划、人员调配和成果共享等工作,必要时通过设立专项审计组、业务板作,必要时通过设立专项审计组、业务板块集中审计、抽调人员交叉审计等方式,块集中审计、抽调人员交叉审计等方式,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所必内部审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社会审
须的权限:计服务,并应当参与社会审计机构的选聘,……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
14(十一)可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社会审计机
构提供社会审计服务,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
……
第六条审计部门依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第九条审计部门依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求,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计操作流程,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化,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
15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计操作流程,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进审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同时创新计和风险管理框架深度融合,推进以大数审计方式方法,推进审计和风险管理框架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手段提高审计效率,科学高效实施审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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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计效率,督。
科学高效实施审计监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审第十条公司应当制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
计、会计、工程、管理、经济、法律、计发展激励政策,通过积极推动和鼓励审计算机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职称或职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续教育、职业资格
16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的考试等方式,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提
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通过职业培训、升审计人员履职能力。
后续教育、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方式,加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财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审计人员履职务预算并予以保证。
能力。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子公司主
要负责人支持、保护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
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内部审计人员在
17行使职权时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实行回避制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实行回避制
18度,与所审计事项或部门有利益关系,或度,与所审计事项或部门有利益关系,或
与被审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有关事项的审计工作。与有关事项的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
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真实、全面提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供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19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计工作,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应当及时、真实、全面提供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0第三章审计部门主要职责及权限第三章内部审计主要职责及权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
21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作》完善)经济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作》完善)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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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审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主要第十五条公司审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
职责:主要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
(二)对本公司各机构、子公司及具有重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
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评估。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
(三)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
对本公司各机构、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开展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
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
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四)开展公司经济效益、经营管理、内
(四)根据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体现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
控问题开展内控审计。(五)开展公司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五)开展对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六)开展公司工程建设、对外投资(含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制度要求境外投资)审计;
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的任期或离任、(七)开展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经济离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审计;
(六)开展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八)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
23公司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和对子公司的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合并、分立、撤销、清算事项的审计。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
(七)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
重大技术改造等的立项、概(预)算、决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告;
(八)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物资(劳务)(九)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
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计划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进行审计。问题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九)组织开展年度风险管理,梳理和评况检查结果;每年应当至少向董事会或者
估企业重大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十)开展项目投资过程跟踪审计。(十)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至少每半年
(十一)参与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监、内部审计、内控、风控等监督资源“六并提交审计委员会:1.公司提供担保、关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建设,与纪检监察、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监事会、财务总监、内控、风控等监督资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源相互配合,建立审计信息共享、监督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2.公司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协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等机制,提供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
(十二)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来情况;
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十一)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作;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舞弊行为。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
(十三)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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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开展现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在审查过程中如场检查或跟踪审计,保证整改效果。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
(十四)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线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
索、失职渎职行为,及时移送公司纪委、告;
监事会,并就审计移送问题的处理情况与(十二)配合所属国资系统审计工作,推公司纪委、监事会加强协调沟通。荐符合条件的审计人员参加专项审计工作
(十五)每季度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组;
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十三)配合国家审计机关以及内部审计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协会审计工作;
题。(十四)对所属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
(十六)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导、监督;
审计事项。(十五)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明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突出真实性、合法确的其他职责。
24性、效益性,注重发挥内部审计防护性、建设性作用。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计划,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作》完善并整合于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
25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
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
26第二十一条审计部门对其办理的审计事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对其办理的审计事
项须建立审计档案,按规定管理。项须建立审计档案,按规定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部门相关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门相关审计工作应与外部审计
应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单位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27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单位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和必要的支持。
料。
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应向董事会报送以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应向董事会或审计
下资料:委员会报送以下资料:
(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二)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二)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三)重要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三)内部审计报告、检查报告、审计意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见书和审计决定;
28(四)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四)按照法律法规需要报送的资料。审计部门应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内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
控制自评价报告前,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根据公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司监事会或管理层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审计部门可按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情况和材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料。
第十八条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所必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保证内部审计部门
须的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要求被审(一)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
29计单位及部门按规定报送财务预算、财务项有关会议;
计划、财务决算、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二)参与研究制定或修改公司战略规划、
工程设计、报建、招投标、预决算、会计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报表、经济合同、购销价格、经济活动计(三)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资
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及部门不料文件和现场勘查实物,检查有关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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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拒绝、拖延、谎报。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系统及其电子数据资料;
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四)对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公司和个人进
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资料行调查和询问,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公司董事会责令(五)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或损失浪费其交出。行为,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作出临时制
(二)调阅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止决定;
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检查资金和财产;(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
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现场勘查实物(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有关资料,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予以暂在建工程等);检查相关电子数据及其他相时封存;
关材料。(七)在公司范围内通报内部审计结果以
(三)参加有关会议,对审计涉及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进行调查。(八)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
(四)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见和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行审计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有关部门(九)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和个人应支持、协助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公司提出表彰建议;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十)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明确
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其他权限。
决定,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六)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
供有关资料的,经董事长或其委托协管的公司领导批准,采取封存有关账册、资产等临时措施,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
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八)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及部门的直接责任人
和负责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反映。
(九)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性质与违纪金额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对遵纪守法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十)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可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社会审计机
构提供社会审计服务,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
(十二)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30第四章审计工作程序及审计结果应用第四章内部审计结果应用
31第二十条内部审计工作主要程序:(整合至本制度第三章)
……
第十四条(十一)参与纪检监察、监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
32事会、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内控、风控联合监督体系建设,与纪检监察、财务总
等监督资源“六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建设,监、内控、合规、风控等监督资源相互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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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修订前条款(删除线为修订前内容)修订后条款(下划线为修订后内容)
与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内控、合,建立审计信息共享、监督结果共用、风控等监督资源相互配合,建立审计信息重要事项联动、整改问责协同等机制,提共享、监督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高内部审计权威性。
整改问责协同等机制,提供内部审计的权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威性。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据。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应当归入其本人档案。
策的重要依据。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归入其本人档案。
第十四条(十三)建立健全审计发现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
问题整改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清单、问题整改机制,积极推进审计结果报告和台账,开展现场检查或跟踪审计,保证整公告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改效果。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
33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按照公司
内部审计整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将结果报告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和审
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将审计问题整改与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将审计问题整改与
促进经营管理相结合,对于典型性、普遍促进经营管理相结合,对于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认真研究和剖析其成因,从管理性问题,认真研究和剖析其成因,从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加以改进,通过审计维护资体制和机制上加以改进,通过审计维护资
34产安全、推动公司发展。产安全、推动公司发展。
第十四条(十四)对于发现的违纪违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发现的违纪违规
规违法问题线索、失职渎职行为,及时移违法问题线索、失职渎职行为,及时移送送公司纪委、监事会,并就审计移送问题公司纪委。公司纪委应当对审计移送问题的处理情况与公司纪委、监事会加强协调及时处理,加强协调沟通。
沟通。
第三十三条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有第二十二条对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坚
35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检举持原则、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
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及揭发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有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功人员,公司应给予表彰表扬或者奖励。
36第五章审计工作底稿(整合至第十六条)
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
37第六章奖惩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被审计单位有下列行为或情第二十三条被审计单位有下列行为或情
形之一的,由公司党委、董事会责令改正,形之一的,由公司党委、董事会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和其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岗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岗
位调离、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被位调离、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被审计单位因此被国家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审计单位因此被国家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38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
任:任:
(一)拒不执行国家的审计法规和公司下(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发的审计决定、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的;
(二)拒绝或拖延提供、转移、隐匿、篡(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
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关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与内部审计事项(三)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8证券代码:300675证券简称:建科院公告编号:2026-006
序号修订前条款(删除线为修订前内容)修订后条款(下划线为修订后内容)
有关的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完整的;(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
(三)阻挠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其他情形。
抗拒、妨碍审计监督检查的;
(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五)打击报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
(六)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
(七)违反有关法律、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有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主管负责人及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负责的主审计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公司对部门主管负责人和审计工作直接责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任人员进行处理:
业规范实施审计,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未(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内部审计职被发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业规范实施审计,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未
39(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被发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审计报告、发表虚假审计意见的;(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
(三)与被审计单位串通、共同舞弊的;审计报告、发表虚假审计意见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三)与被审计单位串通、共同舞弊的;
(五)不能胜任审计任务的;(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五)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国家有关规定的其(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他情形。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
弊、玩忽职守的,被审计单位有权向公司弊、玩忽职守的,被审计单位有权向公司
40反映;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反映;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
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解除其其刑事责任,相关涉事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十条对触犯本制度第二十八条和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二十九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司将根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内部制度追究41据有关法律法规将相关涉事人员移交司法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公
42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公司章程》以及
相关内部制度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
击、报复、陷害的,有权直接向公司党委、到打击、报复、陷害的,有权直接向公司
43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公司报告,公司党委、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保
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员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法机关处理。
44第七章附则第六章附则(根据《公司章程》完善)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参照
4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生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
46效并实施,修改亦由董事会批准,由董事订,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并对外披露。本会负责解释。制度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咨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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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修订前条款(删除线为修订前内容)修订后条款(下划线为修订后内容)重要和具有争议的解释应当报请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所述“法律”是指中华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所述“法律法规”是人民共和国(在本制度不包括台湾省、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特别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现行有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现
效适用和不时颁布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
47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具有法律约束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但在力的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等。
与“行政法规”并用时特指中国全国人民代“法律”在与“行政法规”并用时特指全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规范。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规范。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第三十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48“前”含本数;“过”、“低于”、“多于”,“前”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或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所适用
经合法程序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相的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制度、中国
49抵触时,执行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
经合法程序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规
定不一致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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