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证券简称:华大基因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内容,公司予以确认。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相关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该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
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薪酬规定确定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或津贴,其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21000元/月(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照内外部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职责、个人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达成情况挂钩,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等综合确定,其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
人所得税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公司经营绩效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
司盈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相应的薪酬或津贴;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内部薪酬体系,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方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管理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获分项表决通过。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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