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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英科医疗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建军)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建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贾建军,作为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贾建军,1972年出生,博士学历。2008年获得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其中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2019年至今,任上海科技大学创业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现兼任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会议13次,实际参加会议1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非关联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回避两项关联议案,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董事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数次数数数事会会议贾建军1301300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出席会议5次。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加强了本人对公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认可。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2025年度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会议7次,实际参加会议7次,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暨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汇报>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 Warburg Pincus Global Growth 15 L.P.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5年

第三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对有关事项形成决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会议1次,实际参加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暨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WarburgPincus Global Growth 15 L.P.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开展信息披露,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注重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致力于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加专业、审慎且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4、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5月,本人亲自到公司淄博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工作。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体系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借助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持续跟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积极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保证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除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和上市公司定期提供的资料外,还根据自身职责,以适当方式有效参与公司事务,积极获取履职所需的必要信息。2025年度,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满十五日,确保了履职的实质性与有效性。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听取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出席公司2024年度暨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将中小股东

关切的问题反映到公司管理层,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入调查思考,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人员保障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由董事

会秘书、资本证券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2、知情权保障

公司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并与其他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能够确保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支持。

3、经费和津贴保障

公司给予本人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是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处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投资Warburg Pincus Global Growth 15 L.P.,因公司关联方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英科环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亦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共同投资),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符合市场惯例及类似交易的通行条款,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和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聘任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包括《聘任陈琼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海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完成了对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工作。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

相关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制定,有利于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就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意见,审核并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最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077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部分1280.21万股限制性股票,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

2025年度,本人没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

的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6年度,我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建军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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