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于2005年1月12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加通讯的
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见面沟通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及重要时间
节点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三)2026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线上腾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召开第二次见面沟通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委员听取了政旦志远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
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采用线
上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