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1839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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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1839号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科技公司)编制的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隆盛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隆盛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隆盛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隆盛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隆盛科技公司截止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隆盛科技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隆盛科技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事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超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72,8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3元。截止2022年10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72,89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5,610,991.7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和承销费8,000,000.00元(其中增值税452,830.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7,610,991.70元,其中707,610,991.7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存入本公司账户。
本次发行股票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为8,875,947.6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6,735,044.05元。
截止2022年10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732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8010188000305089 707,610,991.70 已注销 活期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鑫湖支行 32050161894100002972 已注销 活期方式
合计 707,610,991.7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25,481.29万
元置换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81.29万元。其中: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25,481.29万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021号)。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1 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 53,621.10 25,481.29
2 补充流动资金 17,940.00
合计 71,561.10 25,481.29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收益,主要系下游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且募投项目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3.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5.3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各时点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售章)
二〇二六年八月买十五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673.5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0,864.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0,864.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25,481.29
2022年度: 51,208.51
2023年度: 16,436.71
2024年度: 3,218.8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 同承诺投资项目 53,621.10 53,621.10 53,811.68 53,621.10 53,621.10 53,811.68 190.58 2024年12月
2 补充流动资金 同承诺投资项目 17,052.40 17,052.40 17,052.40 17,052.40 17,052.40 17,052.40 0.00 不适用
合计 70,673.50 70,673.50 70,864.08 70,673.50 70,673.50 70,864.08 190.58
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90.58万元,主要是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达产后满产年净利润) 最近四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6月
, 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 53.89% 8,805.1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1) 否 (注2)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实施“一业一企”,由全资子公司一—无锡隆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新能源”)负责新能源驱动电机铁芯业务板块。因此,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马达铁芯项目”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高效高密度驱动电机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一期)”新增的驱动电机铁芯生产线均由隆盛新能源根据订单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和统筹,未对各募投项目生产线进行独立核算。鉴于两个项目生产线已实现一体化运营,效益无法单独区分,故上表“最近四年一期实际效益”及“截至日期累计实现效益”栏均填列“不适用”。
注2: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由隆盛新能源统筹运营后,其合计实现的累计效益为14,024.38万元(其中2022年实现实际效益为891.98万元;2023年实现实际效益为4,016.38万元2024年实现实际效益为6,740.70万元;2025年实现实际效益为2,391.68万元;2026年1-6月实现实际效益为-16.36万元)。两个募投项目最近四年一期实现效益均低于承诺的合计每年效益12,392.59万元(其中2020年募投项目承诺效益为3,587.41万元,2022年募投项目承诺效益为8,805.18万元)。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名 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未普通合债
出 资 额 4500万元
成 立日 期 2008年12月08日
类 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焕琪、李文智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
名 称:北京德际会师事(特殊
首席合伙人: 赵焕琪
北京市丰台区西翠路首汇广场10号楼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 11010041
批准执业文号: 京财会许可[2022]0195号
批准执业日期: 2022年8月4日
2026年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金 5验检度年
姓 名潘永祥Full name性 别男Sex出生日期965-02-02Date of birth-工作国工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身份证号号20106650202321Identity card No.
年度检验登记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r
潘永祥
潘永祥(320200010022)您已通过2018年年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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