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证券简称:隆盛科技公告编号:2026-02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6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
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潘永祥,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赵超,201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绍保,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审计相关费用由其独立结算。
2025年度起,母公司统一将子公司相关审计费用纳入母公司层面集中统一结算管理;
2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
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和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6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3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