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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证券简称:英搏尔公告编号:2025-02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4628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34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4259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15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369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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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11.825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63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反对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0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3%;反对3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0%。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91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8%;反对3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06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5%;反对3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8%;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7%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姜桂宾、辛鹏、李雪花已回避表决,以上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72641980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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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114483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5%;反对4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24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1%;反对4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3%;弃权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6%。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80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8%;反对4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弃权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21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28%;反对4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7%;弃权9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6%。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64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反对4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05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0%;反对4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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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23%。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38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1%;反对7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78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2%;反对7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9%;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七)《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64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4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04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5%;反对4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7%;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8%。
(八)《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543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5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8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4%;反对5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5%;弃权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
4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云梦律师、肖俊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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