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证券简称:英搏尔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3249债券简称:英搏转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46120股。
2、本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372人。
3、本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81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1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3、授予价格:9.87元/股。
4、授予对象:439人,包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含外籍员工)。
5、授予数量:1260.00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权益数占授予总量的占股本总额的姓名职务量(万股)比例比例
贺文涛董事、总经理151.19%0.06%
梁小天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20.95%0.05%
魏标董事、副总经理120.95%0.05%
辛鹏副总经理120.95%0.05%
邓柳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0.48%0.02%
SEKINETOSHIKA
制造中心总监120.95%0.05%
TSU(日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44人)119194.52%4.72%
合计(450人)1260100.00%5.00%
6、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
2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30%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40%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本次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达成上市公司净利润考核年度达成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 对应考核 增长率 A 增长率 B
安排年度(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目标值(Bn) 触发值(Bm)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40%32%20%16%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120%96%60%48%
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300%240%120%9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n X=100%
净利润增长率 A
Am≤A<An X=(A-Am)/(An-Am)*20%+80%(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
A<Am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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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B
Bm≤B<Bn X=(B-Bm)/(Bn-Bm)*20%+80%(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B<Bm X=0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n 或 B≥Bn 时,X=100%;当考核指标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出现 A<Am 且 B<Bm 时,X=0%;当考核指标 A、B 出现其X 值的规则
他组合分布时,X取最高值。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
个人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60%0%
在公司业绩水平达到触发值及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归属条件详见本公告“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
4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
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齐娥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5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7、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8、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授予的
450名拟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50人调整为439人,授予总量1260.00万股保持不变。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共有40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的907000股
6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存续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439名调整为399名,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3000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3000股。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共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且尚未归属的585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存续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99名调整为373名,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57000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99900股。
2、授予价格调整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87元/股调整为9.84元/股。
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现有总股本262940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188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84元/股调整为9.8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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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说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2025年10月27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在办理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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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
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要求: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
考核年度达成上考核年度达成上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市公司净利润增市公司营业收入为116072740.30元,同2022年度的对应 长率 A 增长率 B 41432383.05 元相比增长 180.15%,考核(以2022年净利(以2022年营业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年度润为基数)收入为基数)归属比例为100%。
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n) (Am) (Bn) (Bm)
2024
120%96%60%48%
年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373名激励对象中: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1)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C,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其已“A”、“B+”、“B”、“C”、“D”五个等级: 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中7080股限个人考核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A B+ B C D
结果(2)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个人层面 D,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其已
100%100%100%60%0%
归属比例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中3900股限
在公司业绩水平达到触发值及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归属;
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3)其余36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果为 B 以上(含 B),本次个人层面归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属比例为100%。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二)授予价格(调整后):9.81元/股。
(三)本次可归属的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四)归属数量:3246120股。
(五)归属人数:372人。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七)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本次可归属的限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9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
授的限制性股票制性股票数量已获授的限制性股数量(股)(股)票总量的比例
贺文涛董事、总经理1500004500030.0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梁小天1200003600030.00%总监
魏标职工代表董事1200003600030.00%
辛鹏副总经理1200003600030.00%
徐惠冬董事会秘书1240003720030.0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67人)10210000305592029.93%
合计(372人)10844000324612029.93%
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的人员;
2、梁小天先生于2024年9月4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邓柳明先生于2025年
6月23日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目前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徐惠冬女士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魏标先生于2025年9月16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3、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惠冬女士及其配偶姜文昌先生均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本
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2700股,鉴于姜文昌先生在本期计划归属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暂缓为徐惠冬女士和姜文昌先生办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另行为上述人员办理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手续,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实际可办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3420股;
4、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
未买卖过公司股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无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
五、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一)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10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公司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的归属比例将取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手续。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37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11专注创造奇迹执着成就梦想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拟于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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