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486号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7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朗新科技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朗新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朗新科技的责任。我们在抽样基础上对扣除情况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朗新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朗新科技
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朗新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486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朗新科技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虞晓钧(项目合伙人)莫康妮中国北京
2026年3月27日
附件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451676.10447934.3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不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适用-不适用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不适用-不适用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不适用-不适用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不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51676.10447934.36此扣除情况表已于2026年3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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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长军鲁清芳鲁清芳(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