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证券简称:朗新集团公告编号:2025-074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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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该列打勾提案名称提案类型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选人数
1.00累积投票提案的议案》(4)人
1.01选举徐长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彭知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翁朝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朱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选人数
2.00累积投票提案议案》(3)人
2.01选举姚立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李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邓祎璐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报酬及津贴标准
3.00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4.00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5.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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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2.0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其他内容
上述议案1至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5年12月
5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为准;来信请寄: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
技产业园1期证券业务部,邮编:21411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舒阳
联系电话:0510-6667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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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0-66676999通讯地址: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朗新科技产业园1期证券业务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18层)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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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82”,投票简称为“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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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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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备注提案该列打勾同反弃提案名称提案类型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累积投票
1.00√应选(4)人事候选人的议案》提案选举徐长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累积投票
1.01√
董事提案选举彭知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累积投票
1.02√
董事提案选举翁朝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累积投票
1.03√
董事提案选举朱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累积投票
1.04√
事提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应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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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案该列打勾同反弃提案名称提案类型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候选人的议案》提案选举姚立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累积投票
2.01√
事提案累积投票
2.02选举李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选举邓祎璐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累积投票
2.03√
事提案《关于拟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报酬及非累积投
3.00√津贴标准的议案》票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非累积投
4.00√更登记的议案》票提案非累积投
5.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票提案非累积投
6.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票提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非累积投
7.00√案》票提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非累积投
8.00√案》票提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非累积投
9.00√案》票提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非累积投
10.00√案》票提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非累积投
11.00√案》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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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案该列打勾同反弃提案名称提案类型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非累积投
12.00√议案》票提案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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