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证券简称:海特生物公告编号:2026-005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条款目录修改前修改后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7至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名,其余为非独立董事。董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事会总人
第一百零九条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数的1/3,应当包括1名职工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产生。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设立独立董事3名,不少
第一百二十六于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1/3,其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条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事会总人数的1/3,其中包括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1名会计专业人士。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事。
易所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易所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余条款未做调整。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