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
报告书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或“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期间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37层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保荐代表人孙素淑、燕云联系人孙素淑
1联系电话021-55518389
三、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83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主要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陈亚实际控制人陈亚董事会秘书杨坤联系人杨坤
联系电话027-84599931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年10月24日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3年2月15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1、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海特生物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2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
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公司全资子公司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瑞”)已完成两个商业化生产车间及配套
工程的建设,主要从事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销售,项目投资较大,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在加上受原料药行业竞争加剧致使收入减少,致使荆门汉瑞亏损严重。为保证荆门汉瑞稳定发展,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将“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2月15日延至2026年
2月15日。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保荐人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当时原料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国内原料药企业迎来机遇,需求旺盛,公司已投产的原料药抗病毒车间订单饱和,收入符合公司预期。
但近两年来荆门汉瑞已商业化的两个生产车间订单不足,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致使荆门汉瑞亏损严重。目前原料药行业竞争加剧致使收入减少,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行业供需发生重大变化,新增产能已无法被消化,加上荆门汉瑞目前亏损严重,为保证荆门汉瑞稳定发展,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变更为“国家一类新药埃普奈明新增适应症研究项目”,实施主体由“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人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2、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4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素淑燕云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6(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法定代表人:
王苏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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