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有关人员进
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场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周丽涛、嵇坤
(三)培训实施人员:嵇坤
(四)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五)培训时间:2025年12月9日
(六)培训对应期间:2025年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向培训对象解读了《上市公司募集
1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介绍了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职责、股票交易、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辅以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同时,保荐人重点强调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置换、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规定,且提示培训对象应避免出现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减持等事项。
三、培训成果
中石科技及各培训对象对本次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在培训期间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
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强了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石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丽涛嵇坤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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