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丽涛联系电话:021-38565656
保荐代表人姓名:嵇坤联系电话:021-38031849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是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1项目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9日向培训对象解读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介绍了上市公司治理、上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职责、股票交易、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辅以案例说明。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不适用
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不适用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不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适用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适用
2项目工作内容
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1、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针对部分募集资金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投资项目延期及拟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以自有资金置换已
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投入募集资金的问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题,保荐人将持续关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变。
注并督促上市公司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
注意募集资金投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进度及募集资金的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使用规范,以及做好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基于谨慎性,对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支出,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后续募投项目支出。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无不适用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3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不适用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35亿元,同比增长17.1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3.39亿元,同比增长68.12%。
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系:(1)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稳步增长,叠加北美大客户新品上市及公司新项目大规模交付,推动公司散热材料与组件出货量持续攀升;公司与全球头部客户的合
作关系进一步深化,散热产品品向公司了解业绩大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类渗透率与市场份额稳步提高。幅增长的原因,督促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2)公司积极把握 AI技术应用 公司及时履行相关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带来的市场机遇,大力拓展新兴信息披露义务消费电子、AI新基建领域的新型
散热解决方案,加强核心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推动光模块 VC散热模组、服务器散热零部件及高性能导热材料等产品销售收入
实现较快增长,为公司培育了新的增长曲线;(3)公司通过持续
优化产品结构、推进降本增效,整体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协同增长。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是不适用
6、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是不适用
4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及解决措施
8、关于不进行财务性投资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
不适用变更及其理由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2025年3月14日(即“交割2.报告期内中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国证监会和本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所对保荐人或海通,自2025年3月14日合并交割日后,因保荐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者其保荐的公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1)2025年5月23日,因中鼎恒盛气司采取监管措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施的事项及整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2)2025年7月14日,因江苏中润光改情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3)2025年9月16日,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
不适用告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丽涛嵇坤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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