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沈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7年至今在厦门大学工作,现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教授。目前同时担任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会及2次临时股东会。本
人均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各次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依法进行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决策作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职,重点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重点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
多种形式,多次赴公司现场开展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政策执行、资产减值计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
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同时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了解和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本人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听取管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的介绍,并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人员安排、时间计划及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交流,督促会计师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督促管理层积极配合年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
行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媒体报道情况,了解广大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良好的履职条件,主动与本人保持沟通交流。公司高度重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2025年度,本人履职得到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与配合。(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本人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更新,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在日常履职中,本人关注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邮箱的畅通情况,并持续关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动态,及时了解投资者关切,督促公司准确地回应投资者提问,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二)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三)对外投资深圳赛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现
金方式向深圳赛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持有深圳赛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3810%的股权。本次投资有助于推动上下游资源整合,构建更加自主可控、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从长远来看,该投资将产生积极的战略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审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受聘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意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有价值的意见,积极助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哲
2026年4月16日



